关于推荐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情况公示
根据《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2025年8月8日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拟推荐:
一、先进单位
通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先进个人
王 超(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局法规科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5-3660610
电子邮箱:thszfjfzk@163.com
通讯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352号(邮编:134001)
特此公示。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