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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0MB1687115W/2020-00655
分  类: 城市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23日
标      题: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通市城执发〔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500MB1687115W/2020-00655 分  类: 城市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23日
标      题: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通市城执发〔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3日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紧急通知

通市城执发〔2020〕12号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管理中心:

  按照市委“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安排部署,结合“红色领航发展行动”有关要求,2020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面开工建设,为保证改造成果,对改造后老旧小区实施“红色物业”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强化基层组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特别是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时应有作用。现就紧急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结合老旧小区分布实际,合理划分封闭区域,加强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单位的沟通协调,使围栏、大门、门禁、挡车杆、监控、物业用房等设施设备的建设和完善,有利于物业管理工作,以及分级应急处置时的区域防控。

  二、组织和指导所属街道社区对各自管辖区域内党员信息采集,建立花名册,倡导和鼓励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以不同身份和方式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红色物业”管理工作;方便应急处置时的召集和组织,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作用。

  三、各地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抓紧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完善工作机制,以“业主自治”或选聘专业物业服务公司等不同方式,及时接手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做到无缝对接,保证改造成果,实施长效管理。

  四、积极引导和鼓励物业服务公司参与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与街道社区相融合,成立“兼和式党支部”,建立“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五、建立以县(市)区政府为组织领导、以街道社区为主导,业主委员会(兼和式党支部)为成员单位,所处区域(小区)党员干部参与其中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能,定期演练,常备不懈。

  六、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管理中心、街道社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同步推进,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务于4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七、市成立专项督导组,将对此项工作进行阶段性督导,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验收。逾期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区、街道社区所属区域(小区)改造工程予以推迟。对工作中“庸、懒、散”等影响工作的党政领导及公职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