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通化西站市政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通化惠通生态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通化西站市政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步设计方案批复的请示》(惠通集发〔2024〕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呈送“关于< 通化西站市政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白城工程咨询评发(2024-JLC07-02))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变更通化西站市政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通市发改审批〔2024〕8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通化西站市政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3-220500-04-01-515974)。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6034平方米,包括站前西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站前西路、康城大道跨沈白高铁桥梁工程等。新建道路总面积14985平方米,新建桥涵总面积21049平方米,以及给水、污水、雨水、热力、燃气、供电、通信、路灯等其他道路配套附属设施。
三、建设地点
位于项目位于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长流村。
四、建设期限
47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3108.75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通化惠通生态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通化惠通生态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通化惠通生态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通化西站市政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