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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92k/2023-00270
分  类: 行政审批中心 ;  批复
发文机关: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7日
标      题: 通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通化市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通市发改审批〔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92k/2023-00270 分  类: 行政审批中心 ; 批复
发文机关: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7日
标  题: 通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通化市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通市发改审批〔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7日

  通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通化市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通化市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通建发〔202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市政府2023年2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为顺利实施项目建设、解决环保督察提出整改问题,组织实施新建、改造雨污水管网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改善受纳水体水质,保护水生态环境,满足申请专项债券要求。根据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化市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评估意见》(白城工程咨询评发(2023)-JL02-0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通化市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将资金来源由中央配套资金、省级资金和一般债券调整为中央配套资金、省级资金和政府债券,其他建设内容不变。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通化市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代码:2111-220500-04-01-78601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通化市洁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

  通化市东昌区祥明南路、光复东路、光复路、光复河、龙泉路、玉泉路、佟江路、民主路、新华大街、福旺路、沿江路、江南东路、江南东五路、江南大街、截洪沟、新胜北路、安健路、文明路、前山路、新风路、安康路共21条路段内包含周边管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污水管线22.636km,管径DN300-DN1000;新建及改造雨水管线4805m,管径DN500-DN2000,改造末端溢流口,增加鸭嘴阀8个,新建八字式出水口1座;新建中水管线1.5km,管径DN250,采用PE管,同时管线末端设置5套消防水鹤。

  五、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2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4051.1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配套资金、省级资金和政府债券。

  七、相关要求

  (一)通化市洁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通化市洁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通化市洁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通化市洁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六)《通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通化市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市发改审批〔2022〕2号)即日起作废。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