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公开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凡研究决定事项不涉密,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等,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
二、会议公开的形式
依托市政府网站和通化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以工作动态或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开。
三、会议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交流重要工作情况,研究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意见;
(三)研究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会议公开实施
会议公开由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除涉密外均应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