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500013582062M/2022-02074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示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水利局 |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3日 |
| 标 题: | 通化市水利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3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00013582062M/2022-0207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示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3日 |
| 标 题: | 通化市水利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3日 |
通化市水利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通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对我局已完成整改的(序号18)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1日(七个工作日)。
部分区域水质反弹明显。2020年,全省有12个国控断面水质未达到目标要求。2021年1月至8月,全省18个国控断面水质同比发生恶化。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完成情况:市水利局组织完成各地冬春季、汛期前集中开展清河行动,全面清理河道及沿岸的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现已完成。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定期巡河,发现污染源及时整改。针对水利部反馈的148个卫星遥感疑似事件,在各县(市、区)完成复核基础上,市河长办近期对柳河县、辉南县、集安市、通化县等4个县市区进行现场实地复核,共计抽查复核38处遥感事件,确认有5处为乱堆、乱占等侵占河道河湖“四乱”问题,已责令相关市县限期完成整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特此公示
通化市水利局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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