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交通运输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和管理办法的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船舶检验及船员培训等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路政、收费公路管理;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和水路及跨省运输的衔接和中朝界河航运合作事宜。
(五)组织、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
(六)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和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九)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职工队伍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落实、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起草和审核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抓好落实;负责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围绕交通运输中心任务和发展中的问题组织调研、综合分析并提出对策或决策建议;承担机关公文管理、机要、档案、文印、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外事、行政管理、机关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基层减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公路、水路等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等职责。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干部考核、职工教育培训、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职工扶困、下岗再就业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进行长远规划;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方案制定、档案审核、上报审批及备案等工作);负责科级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保、医保管理工作;负责“双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财务预决算、指导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管理专项资金、信贷以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查成果的应用工作。
(四)公路管理科。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提出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交通战备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完善交通建设诚信体系,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负责市管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参与市管交通重点工作的竣工验收相关工作;组织调查处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大质量事故;负责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论证建设方案、审查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重大设计变更;牵头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公路建设管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监测重点干线公路网安全运行情况。
(五)运输服务科(法制科)。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经济运行调度推进工作;负责行业节能减排;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海事(水运、港口)管理,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承担机关重大决策等论证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相关执法监督和体制改革;指导公路养护、收费、路政管理等行政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通化建设、市域治理现代化创建、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反恐、禁毒、人民阵线建设等);负责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应急管理办公室)。落实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行业规范和规程标准,推进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决策分析、预防预警、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信息保障体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日常现场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督办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参与指挥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办。根据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交通(不含地方铁路)运输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查、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营商环境工作。
(八)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行风建设、群团(共青团、妇联)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教育、发展党员;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动议、考察);负责党内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组会筹备工作。直属机关纪委负责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工作,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协调处理市纪委监委相对应监督检查室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参与交通行业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调查。
三、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钱 林
通讯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福明路471号
邮政编码:134001
联系电话:0435-3213616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