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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2205000135819671/2023-01498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3日 |
| 标 题: |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通市交运〔2023〕10号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000135819671/2023-01498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3日 |
| 标 题: |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通市交运〔2023〕1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
通市交运〔2023〕10号 签发人:王海峰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印发《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3日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印发
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交通运输厅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自2023年3月至10月集中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强化执法为民、坚持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基层监督体系建设相结合,深刻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二、整治重点
深度聚焦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深入查找和整改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
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
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
市局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案卷评查、线索核查、宣传报道、执纪监督五个工作专班(附件1)。制定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统筹部署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及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3月25日前,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局。
(二)查纠整改阶段(10月31日前)。
1.收集线索和自查自纠同频共振。一是做好线索收集。多频次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公布整治内容,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召开座谈会、访谈会,深入客运、货运、维修、驾训、超限站(含流动治超)、质监、水运以及法制、执法监督等基层执法办案一线了解实际问题。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电子邮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社会各方面反映意见。二是加强线索核查。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于每月18日前,将各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汇总填写《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台账》(附件3)报送市局。市局工作专班线索核查组负责研判甄别,对指向明确,事实清楚的线索登记编号,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根据线索指向、性质等情况,快速核查处理。对内容模糊不清的问题线索,通过分析疑点、约谈举报人、函询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初查,明确指向和性质后进行核查处理。对不属于5个方面突出问题的或无效线索不予流转,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市县两级要聚焦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重点执法领域,通过明察暗访、调研走访、案卷评查等方式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厘清问题线索、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做到边查边改、祛疴治乱。自查自纠决不能有过关思想,浮于表面,避重就轻、隔靴搔痒,表象问题多、动真碰硬触及要害的问题少。同时,在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要对照整治重点,全面梳理。四是坚决抓好自查问题整改。按照“五化”闭环工作法,对列入台账的自查问题,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要求,实化整改举措,落实整改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真查实改、不走过场。整改过程中,要坚持开门整改、联动整改、系统整改,既要解决个性问题、显性问题,更要解决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认真填写《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整改清单》(附件4),于4月28日前报市局
2.坚持全域监督、精准纠治。一是开展案卷评查。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自评抽评的方式,组织对2021年以来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卷进行全覆盖、起底评查,全面梳理问题线索、问题案件,摸清问题底数,确保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局工作专班案卷评查组抽评案卷数不少于总数的20%。二是强化组织查处。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出现的“微腐败”、守纪不严、“吃拿卡要”等行政执法腐败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对收集上来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查处或移送查办,问题线索甄别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分级分类,切实做到核查线索准确深入、责任界定客观公正、处理方式轻重得当,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三是区别对待、精准纠治。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经确认查否的线索,承办人员和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签字背书、存档备查,并及时为行政执法人员澄清正名,保护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热情。四是严肃问责机制,开展督导检查。要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问题整改不落实的人和事,要揪住不放,坚持板子打到具体人,持续震慑、持续警示,不姑息、不迁就。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分赴各地开展明察暗访,省厅、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于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隐患较多的要进行点对点调度、跨层级调度、进驻式督导,对整治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治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3.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做好上传下达,将本地、本单位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及时报送市局,推动形成信息互通、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局面。每月7日、17日、27日向市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4日前报送当月阶段性工作小结。10月9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有关建议等,同时附不少于1个反面典型案例,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应作专题说明。
(三)总结提升阶段(长期推进)。
1.依规建章立制,构建完善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研究制定行政检查、说理式执法、案卷评查、执法履职风险点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做好综合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要优化“互联网+执法监管”系统功能,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市县执法联动机制,推进跨区域联合执法,持续提升执法效能。要持续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发挥评议考核监督纠错作用,以强有力的内部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深入研究改革发展中积累的矛盾问题,着眼行业发展新形势、新业态,系统梳理执法领域廉洁风险点,构建完善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建立配套制度机制,从制度源头上堵塞违纪漏洞。
2.做到细致入微,组织开展法规清理。组织对交通运输领域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做到集中清理。
3.强化结果导向,推进执法品牌建设。全面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加强执法品牌建设,着力打造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现实需要,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把开展专项整治摆上重要位置,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全力推进,务求实效。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积极协调市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建立条块结合、协同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共识,树牢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持统筹兼顾。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和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相结合,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强化宣传报道。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措施成效的宣传,充分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交通运输执法新形象。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在专项整治中切实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通过网络媒体、电视新闻、客运站、公交场站、公交车、出租汽车等载体积极展示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务求工作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执法隐患,综合研判原因,深入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中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固化下来,延展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规定进行移交,对后续处理情况及时跟进掌握,形成纪法衔接闭环。
附件1:组织机构
附件2:任务分解表
附件3:线索台账
附件4:整改清单
附件1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通化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海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谢立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仁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管青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刚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王亚伟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周 伟 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王 非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宫兆峰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无限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 燕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办主任
王 亮 市交通运输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孔庆国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科长
徐方平 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负责人
于 犇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李明宇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科副科长
王 紫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刘仁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亚伟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王 非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 欢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 亮 市交通运输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孔庆国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科长
朴明刚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办主任
金昌焕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规科科
长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研究起草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提出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的意见建议。内设五个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负责整治工作总体协调调度,由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孔庆国、丁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于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王欢、金昌焕组成。(联系人:丁宁,15567871201)
(二)案卷评查专班。负责全市行政执法案卷抽评工作,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规科金昌焕、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法制机构负责人组成。(联系人:金昌焕,18343505551)
(三)线索核查专班。负责全市问题线索调度、收集、整理、核查,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王永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属各大队负责人,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徐方平组成。(联系人:王永奇,15500332200)
(四)宣传报道专班。负责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邢祥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办程楠,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姜雯组成。(联系人:邢祥玉,15526600811)
(五)执纪监督专班。负责强化整治工作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对查实的问题线索,依法查处或移交查办。由市交通运输局直属机关纪委王亮、张丁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办朴明刚组成。(联系人:张丁月,18004351717)
附件2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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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证明材料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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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市局《方案》要求,部署动员 |
相关资料 |
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县综合执法机构 |
3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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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立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县综合执法机构 |
3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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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泛收集线索,对线索进行核查 |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台账》 |
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县综合执法机构 |
4月-9月底前,《台账》每月19日前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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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 |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整改清单》、存档备查相关资料 |
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县综合执法机构 |
清单4月29日前上报,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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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督导检查 |
检查材料 |
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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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息报送 |
工作开展情况、活动小结 |
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县综合执法机构 |
工作开展情况每月7日、17日、27日前,工作小结每月24日前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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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结提升 |
工作情况总结,执法规范化机制材料 |
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县综合执法机构 |
工作情况总结10月9前上报,其他材料长期坚持完善 |
附件3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台账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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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线索 |
问题类型 |
来源渠道 |
初步整改措施 |
整改 拟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班子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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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问题类型分为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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