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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9671/2022-0462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5日
标      题: 关于开展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报告
发文字号: 通市交运〔2022〕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9671/2022-0462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5日
标  题: 关于开展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报告
发文字号: 通市交运〔2022〕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1日

市政府:

202112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2月,省交通运输厅建议长春市、延吉市、通化市、梅河口市开展此项工作通化市交通运输局针对城市绿色配送创建相关工作开展调研,研究可行性。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技术支撑单位沟通咨询申报工作相关政策及申报流程,邀请有申报经验的第三方机构(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中心)专家,到我市就创建申报工作开展评估。专家团队现场考察了港务区、长运物流,与行业管理部门座谈了解通化市的物流发展现状,研究分析我市申报基本情况和可行性,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创建时间开展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共分为城市申报、省级推荐、部级评审、组织实施四个阶段。其中,20223月底前完成城市申报,4月底前完成省级推荐,6月底前完成部级评审,通过部级评审后,即可列为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之后是3年的创建组织实施阶段,从20227月至20256月,创建到期后,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商务部组织开展考核验收。

(二)政策保障示范创建成功的城市,将获得省级每年3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3年累计奖励资金900万元。

(三)资金投入1、编制《通化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年度报告和验收报告工作,项目委托金额为80万元,需政府列支。2、信息化建设资金大约需要200万元,可以从示范创建补助资金列支。3、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后,车辆购置资金企业投入。

(四)考核验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考评总分为1000分。创建城市自评分达到850分,方可向交通运输部申请部级验收。

二、可行性分析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将从体制机制、政策支持、基础设施、新能源车辆、运营企业、信息化建设等9方面18项指标进行考核,考核重点是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和城市配送车辆及配套设施。目前,通化内陆港(物流园区),政治进行前期规划;长运物流(公共配送中心),正在整合快递物流企业,布设网点,开展农村物流配送业务,下一步计划在分拣设备、新能源货车购置、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

三、组织保障

按照创建要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副秘书长任组长,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化港务区管委会、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18个单位。

各部门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创建的日常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重大项目审批等相关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配送车辆通行路权管控等相关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供应、审批、土地政策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财政支持政策及资金拨付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能耗测算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货运枢纽站场建设等相关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货车停放管理等工作;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市税务局负责制订税收优惠政策;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快递企业、车辆管理等工作;市供销合作社负责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管理工作;通化港务区管委会负责推进通化港城市配送中心建设等相关工作;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各自辖区内货运配送工作。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20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