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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9671/2021-0929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市秋季道路运输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市交运〔2021〕4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9671/2021-0929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市秋季道路运输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市交运〔2021〕4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全市秋季道路运输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4

 

 

全市秋季道路运输安全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秋季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为期100天的秋季道路运输安全 “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牵引,在巩固提升春季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强化政治担当,立足职能定位,紧守底线,筑牢红线,通过集中排查整治,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严格监管。进一步紧盯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五个重点”,集中力量打赢清剿源头隐患治理公路隐患、保障秋收出行、整治重点违法、应对恶劣天气“五场攻坚战”,努力实现“隐患全面治理、事故有效防控、秋收平稳度过”的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规章制度不落

实、隐患自查不到位、动态监控违规问题集中道路运输企业为重点治理目标。

(二)重点车辆。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企业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落实不认真执行的问题督办和处罚力度

    (三)重点路段。以全列为244处的隐患路段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特别是被确定省级督办4处、市级督办99处、县级督办141处隐患路段。

(四)重点时段。学生开学、返校、国庆、中秋等群众出行集中重要时段。

(五)重点违法。疲劳驾驶、货车超载、超员载客、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开展源头隐患清剿“攻坚战”。各地各
单位要集中主要精力紧盯“两客一危一重”和水上运输等重点企业,通过排查车辆运营隐患、自查隐患不认真、挂靠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等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1.集中清剿道路运输车辆运营隐患。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日常车辆检查时,要综合对照《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等,利用“互联网”+运政系统逐车核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座位数、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发现内容不一致的,要立行立改,并强化责任追究,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2.集中清剿高危企业源头隐患。主要针对高危源头企业各单位要开展督导检查,督促高危企业严格落实车辆维护、动态监控等安全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查立改、挂单销账,对问题突出、屡整屡犯的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推动实施联合惩处、依法问责。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企业排查,发现重大隐患要进行联合约谈检查。

针对“两客一危”企业,要求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效机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有未及时清理的隐患,或隐患排查不及时的情况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3.集中清剿挂靠车辆隐患。要全面弄清本地“两客一危“车辆挂靠情况。要开展一次集中报告,将发现的挂靠车辆问题,联合向当地党委政府作一次专题报告,并提出下步整改建议。要开展一次集中清理,用足用全法律手段,发现查处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排查出具有挂靠问题企业开展一次集中约谈,组织多部门联合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约谈,并通过多种媒介进行宣传曝光。

1)要开展企业挂靠车辆摸排。主要根据省运管局关于挂靠车辆甄别提示(1.车辆产权相关手续(机动车登记证、行车证、营运证)是否企业名下。2.企业是否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关系。3.企业有无该车辆所承运货物合同。4.该车辆、运输收益、维护支出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台账及企业财务账。)要求企业对照自查申报统计,并要求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2)要开展异地营运车辆摸排。按照车辆所属地、所属企业、车辆类型、车辆运输路线、车辆运输起始时间、驾驶员、押运员配备等内容项形成摸排表,分别在路检路查和企业源头两方面进行重点监管。(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4. 集中清剿动态监管隐患。全面贯彻《吉林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规定》,强化企业监管、部门监管、第三方监管的三方共管方式,进一步提升全道路运输动态监管水平。一要突出治理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查处部分企业、驾驶员重视程度不高,随意遮挡扭动摄像头,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抽烟、接打看电话、不系安全带等类问题。特别是对省厅通报过的企业,要严加查处。二要加强动态监控制度管理。

要对企业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尽职履责、教育培训、违规处理等方面,加强相关工作管理。三要加强行业监管各地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好行业监管职责,做好车辆抽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5.集中清剿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强对船舶停放前的安全检查,防止停航期间因低温发生的船体骨架、管路冻裂等事件发生。加强对不封冻渡口和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各类水上安全事故。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维持良好的水上通航秩序。

 (二)集中开展公路隐患治理“攻坚战”。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省干线公路隐患洽理任务清单的通知》整体部署和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全面治理事故多发点、平交路口、防护设施、标志标线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完善治理方案。各地按照“一路一策”“一点方案”的原则,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按照“谁挂牌、谁审核”的原则, 制定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244处隐患治理方案,9月10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和论证工作。(责任单位:公路科、市公路管理处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7.集中攻坚治理。组织立即开展对国省干线公路隐患的治理工作。按照“五化”工作法,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公路科、市公路管理处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三)集中开展秋收出行保障“攻坚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吉交联发〔2021)2)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前研判秋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全面提升农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水平

8. 要全方位了解出行需求。研判群体性、潮汐性用工

需要的具体时段,督促东昌区、二道江区农业部门与各乡镇对接,由各乡镇落实到各村委会,掌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需求。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单、客运站大屏幕公布服务信息。具体流程是:乡镇收集出行需求报农业农村组,交通运输保障组调度和安排客运车辆。乡镇每日在微信群发布有无需求信息。(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9. 精心组织农村客运运输。要按照《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协调班线客车、公共汽车等运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新开线路、延长线路、点对点预约式服务等方式,开展“秋收”季节性班车客运服务,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秋收时段农民下地劳作的实际需求。同时,要根据实际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运营组织模式,重点保障农民群众基本出行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四)集中开展重点违法整治“攻坚战”。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研判和分析道路运输安全情况 要对客运班车通行线路、货车主要通行线路等重要路段,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10.深入开展公路大型车辆“不疲劳、不超速”专项治理。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疲劳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特别要重点检查快递物流车辆、只有1名驾驶人的货运车辆,最大限度预防减少疲劳驾驶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要深入客货运输企业,调取行车记录仪数据,依据公安部下发的《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取证技术指南》,对适用于技术指南取证的实施处罚。(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11.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治理。要进一步压实客运企业、客运站、旅行社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提示告知、出站检查等制度,乘客未全员使用安全带的禁止发车、禁止出站。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5%以上。驻站办工作人员每天要对出站班线客车进行检查,督促驾驶员提醒乘客规范佩戴安全带;督促旅游包车企业要全面落实旅客安全带使用;监管部门利用路检路查、动态视频监控抽查等方式,重点排查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安全带使用情况,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加惩处,依法问责。(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五)集中开展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攻坚战”。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预测预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的点验工作,全力做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12.强化应急准备。各地各单位提前准备好防滑料、融雪剂,在桥梁、隧道、急弯、陡坡、背阴坡等重点路段储备好防滑料,要有专人对以上路段及时巡路。及时获取气象信息,要有研判提前做好部署准备。。根据需要随时调用各种应急物资装备,调派人员及时补充应急物资装备。(责任单位:安监、公路、运输服务科,公路管理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指挥调度。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恶劣天气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险情为令,提前启动应急机制,进入应急状态,确保人员、装备、物资、措施迅速到位。对因恶劣天气达不到通行条件的路段,要通知客运企业暂停营运;对处于营运线路上的客运车辆,立即通知就近停车避险。 (责任单位:安监、公路、运输服务科,公路管理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深刻汲取松原“10.4”重大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班子成员按照“三个必须”要求齐抓共管,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

(二) 强化工作实效。各地各单位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坚持从严从实,集中力量抓好排查、整改和落实,确保老问题不放过、新问题不疏漏,确保问题真透亮、真见底、无遗漏。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五化”工作法要求,实行任务“清单”化、隐患“图表化”、操作“手册化”、风险防控“模板化”、部门联动“机制化” 市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级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微信、短信、LBD屏、车载电视等各类媒体的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本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报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从91日起,每15天报送一次工作情况,每报送一篇工作简报。联系人:王芳,电话:3214555

   

附件:1. 全市秋季道路运输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督导组人员名单

2.全市秋季道路运输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责任清单

 

通市交运【2021】47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