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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0MB18613204/2022-03213
分  类: 生态环境局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标      题: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对汽修企业产生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500MB18613204/2022-03213 分  类: 生态环境局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标      题: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对汽修企业产生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对 

  汽修企业产生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 

  为加强对通化市汽修企业(包括大中小型汽车修理厂、4S店等)产生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市汽修企业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修车企业产生危险废物随意处置、丢弃等对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吉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要求,我市部署开展本地区2022年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举的原则, 

   

  严格落实汽修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监管责任。规范汽修企业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汽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风险,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全。 

  汽修企业要对照2021年新颁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企业在修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HW08)、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废机油桶(HW49)、喷漆车间吸附活性炭(HW49、废铅酸蓄电池HW31)等危险废物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范围,各县(市、区分局要加大检查管理力度,做好辖区范围内汽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过程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检查内容 

  (一)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汽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汽修企业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 

  (三)汽修企业危险废物分类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汽修企业危险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现场危险废物标识、标识要符合规范。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四)应急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汽修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5月底前) 

  印发《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对汽修企业产生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县(市、区分局编制工作方案,细化执法检查、督察考核等重点内容、重点范围,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与确定联络员,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二)排查检查阶段(202251-2022731 

  1.汽修企业单位自查(202251日至515日)。汽修企业全面梳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应急制度、分类收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汽修企业将危险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产生、储存、运送过程中丢弃危险废物、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危险废物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存档。 

  2.县级排查(2022515日至615日)。县级直属分局制定工作计划,抽调业务骨干力量,对汽修企业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危险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危险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本辖区汽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有问题的汽修企业建立整改台账。 

  3.市级抽查(202261日至731日)。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地汽修企业进行抽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对汽修企业依法进行督查整改。 

  (三)整改阶段202251日至831日) 

  针对排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和隐患,各地汽修企业要根据实际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和质量。各地直属分局针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针对排查发现的监管漏洞,要及时完善制度和措施,着力从源头上加强管控。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251日至831日) 

  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细化管理台账、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转移的危险废物实际利用处置途径及最终去向,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开产生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利用和处置情况等信息。做好危险废物培训工作、应急预案编写、应急演练、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辨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相关制度建立工作。 

  四、组织领导 

  生态环境局成立汽修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长:魏x成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员:金x浩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 

          董x东   市辐射环境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负责人 

          曹x军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局长 

            x   市生态环境局港务区分局负责人 

  李x任   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负责人 

  万x军   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区分局副局长 

    x   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副局长 

  李x日   市生态环境局通化县分局副局长 

  庄x海   市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副局长 

  姚x文   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总工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董x东   市辐射环境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负责人 

  联系人:  x   市辐射环境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科员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任务措施,做好前期宣传,摸排各地汽修企业分布情况,落实汽修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力度。对未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杜绝以改代罚、有案不查、立案不处等现象发生。 

  (三)加强引导宣传。加强对汽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汽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的污染问题,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汽修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 

  (四)做好总结上报。各直属分局2022630日前,将通化市汽修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清单上报至市局辐射环境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 

    

  附件:通化市汽修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清单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242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