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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通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