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020年春季通化县秸秆限烧区烧除计划的意见
关于同意2020年春季通化县秸秆限烧区烧除计划的意见
通市生环委发〔2020〕13号
通化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报送的《通化县2020年春季秸秆限烧区第二轮烧除计划的请示》(通县生环委发〔2020〕11号)收悉。经研究,认为方案可行,同意实施。现就有关要求如下:
1、要严格按照上报方案以行政村为单元组织限烧区秸秆烧除计划,禁烧区严禁在任何时间烧除秸秆,统筹安排每天农作物秸秆计划烧除量,严格落实烧除时间,同时做好空间管控和时间“双间隔”,避免集中焚烧。相邻乡镇、行政村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公里。
2、根据对通化县气象条件预判结果,温度、气压、风力、风向、湿度符合烧除条件,且空气质量较好,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请及时组织乡镇、村屯和农民在指定的地点、时段进行烧除作业。如突遇气象条件变化,不符合烧除条件,及时组织人员扑灭。
3、焚烧期间要设有专人值守,严防发生火灾等事故,确保在燃烧灰烬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
4、重大会议活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及遇大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限烧区全面停止露天焚烧秸秆,烧除计划另行制定。
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