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通化市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860M/2026-0063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通化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31日
标      题: 通化市民政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860M/2026-0063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通化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31日
标      题: 通化市民政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31日

  通化市民政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5年共办理行政许可27件;行政检查4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个;行政处罚1件,罚款总额0万元。 

  二、工作成效 

  (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管理。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为市民政局机关,无委托执法组织情况。现持有执法证人员23人,执法证件全部由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管理。组织全体职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考试,并按照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市民政局及直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共34人,全部高分通过2025年度通化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通过与顾问律师合作等措施,对民政各领域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35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50余次,进一步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情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司法局有关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本领域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汇总,纳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范围。通过编制《通化市民政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通化市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法全面厘清各科室(单位)行政执法责任、明确行政执法措施,严格实施清单管理,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构建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不断提高民政行政执法质效。 

  (四)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情况。在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科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作为专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2025年,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涉企执法整治项目和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具体实事工作,将两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召开局党组会部署1次、工作推进会1次。制定了《通化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的自查自纠任务、对象及法定依据。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双组长的工作专班,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问题排查组、线索收集组。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发布《通化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明确线索收集范围和线索反映渠道。针对两项工作,我局进行排查,暂未发现有需要移送的线索。结合《通化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清单》78项内容,共梳理出在行政检查方面2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五)强化行政执法保障情况。每年列支4万元经费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单位法律顾问,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2025年,新增执法人员6人,全部参加培训考试并取得执法证件,不断增强执法队伍力量。 

  (六)其他特色亮点工作。一是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落实审批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初审、复审责任,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指导,严格把好社会组织入口关。截目前,在本级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56个,其中社团组织1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3个。依托吉林省政务服务全流程一体化平台,开展全流程无障碍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实现更加高效便利的服务,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和群众获得感。年初以来,通过该平台办结51件业务。完善事项认领录入。利用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梳理市级社会组织标准化权责清单及事项要素、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事项动态维护等方面工作。对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审批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使我局与吉林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按市政数局压缩审批时限要求,对社会组织登记时限进行了再次确认。组织开展审计工作。继续将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委托给第三方,通过购买服务,申请人不再承担相关费用,有效减轻社会组织经济负担。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依托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政务管理平台提升办理效率。截目前,通过平台审批完成社会组织注册登记6注销登记6法人变更10章程核准14法人变更登记10个。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运用信用综合服务平台(通化市),及时更新市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无遗漏,不断加强社会组织自律意识。年初以来,共在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4件。加强拟任人选审核。继续会同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公安局和相关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不断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年初以来,会同市公安局查询发起人、拟任负责人99人。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下发实施2024年度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继续通过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实现了全程网办。做好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摸清僵尸型社会组织底数,建立台账2025年,依法对通化市润德体育健身俱乐部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开展市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和乱收费整治工作,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和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要求,组织市级社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节庆展会论坛管理统计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合理合法;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多渠道开展打非活动;完成指导社会组织换届选举、核实变更事项、重大活动备案等日常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内部治理、依法开展公开募捐、公益慈善财产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关键领域开展排查。全市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的公益慈善组织共32个,排查问题128个,完成整改120个,整改完成率93.75% 

    三、存在问题 

  执法监管力量及专业人才不足2024年机构改革后,民政原有执法队伍人员和编制划至城市执法局,职能回归机关,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执法经验欠缺。如执法任务较重的社会组织管理局只有1名公务员有执法权,需要抽调其他科室人员才能规范完成行政执法工作,导致不规范型社会组织多年未得到有效治理。 

    2026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组织推动全市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系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抓住关键少数,带动多数,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时刻用法治思维研究工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二)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僵尸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僵尸社会组织现状,分清原因分类处置,做到处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加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提高3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占比。积极鼓励引导行业商协会、专业性社会团体主动融入我市三个千亿级产业布局,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做好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坚持线上审批办件、线下材料审核相结合,全面落实网上预审、受理、审查、决定等审批环节,严格把关社会组织入口关。落实窗口办件运行管理制度。强化一次告知、限时办结,以及审批事项勘察、论证、审核、上报,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和审批结果,做到阳光审批 

  (四)不断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202621日起施行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夯实行政检查执法事前备案、检前亮证、检中记录、检后可评、事后可查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民政营商环境,持续完善民政政务事项要素,全面及时地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通化市民政局 

  202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