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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860M/2024-01362
分  类: 通知公告;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市民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860M/2024-01362 分  类: 通知公告;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市民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通市民发〔2024〕11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通化医药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化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通化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全市民政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全市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精神卫生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能自主开展检查、宣传培训的“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安全有序运行,全市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抓好本地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明确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五化”落实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对各地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的指导培训,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2024年起,各地民政部门每年至少打造推树1家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2.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推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四个能力”建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评自查自改,2024年起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情况。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延伸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管理模式,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2025年底,推动大型民政服务机构配备专业消防技术人员参与管理。

  (二)精准排查火灾风险隐患

  1.强化火灾风险分析研判。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火灾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单位要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用途,违规开设养老场所等突出风险,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电路过载老化、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外窗违规设置铁栅栏和广告牌等行为。

  3.组织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按照“边摸排、边检查、边治理”原则,“干部+专家”、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地民政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摸清民政服务机构底数,分类建立基础台账,开展本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定期通报民政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向民政服务机构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2024年6月份前,各地要基本摸清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底数,落实闭环管理。

  (三)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提请挂牌督办。要落实对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定期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综合运用行业督办、公布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机构,开展约谈,签订整改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按照“应立尽立”原则,每年确立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机构,动态跟踪整改销案,对机构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由属地政府协调解决。2026年底,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发动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机构,公布机构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要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对好的做法和机构,要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推动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完善奖励措施,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四)夯实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防控基础。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重点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建筑物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化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2024年底,消防通道实现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5年底,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底,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五)推进智慧消防系统建设。运用物联感知、图像识别、视频巡查等手段,加强火灾高风险机构等物联网监测管理,实时动态感知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信息采集机制,推动消防业务信息与社会行业信息资源融合共享。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广泛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对初起火灾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2024年实现30%火灾高危机构,2025年实现所有火灾高危机构接入平台,2026年实现所有消防安全重点机构纳入智慧平台监管范围。

  (六)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力度

  1.强化民政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健全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三年行动期间,市民政局对全市民政系统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监管人员检查和执法能力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政领域有关监管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方法、行政检查执法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素养。

  2.强化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地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福利彩票销售场所有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等,切实提高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要督促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才能上岗。推动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培训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本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和能力。

  (七)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1.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民政系统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定期宣讲防火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2.加强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利用微信、短视频等形式,在重要时间节点、火灾防控重点时期,向重点目标人群精准推送火灾案例警示、消防安全提示等内容。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任务清单。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调研。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要建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按期完成。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地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有条件、基础好、积极性高的民政服务机构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市民政局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实地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落实情况,民政服务机构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并将督导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问题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

  (四)强化总结提升。市民政局每半年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系统梳理总结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督促问题整改。请各地、各单位于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各地民政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立即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保在4月10日前出台,并报送市民政局安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