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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通化市民政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通办发[2016]36号)要求,办公室认真对照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通化市民政局制定出台的政策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民政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深化公开内容,重点做好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规划财务科负责)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政府采购。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规划财务科牵头,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要公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包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信息。(相关科室牵头落实,规划财务科配合)
(三)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救助资金发放等情况,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政权和社会救助科负责)
2.推进老年人福利信息公开。逐步做好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养老服务社会资源分配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老人公平、公正享用社会公共资源。(社会福利事务科负责)
3.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公开。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提高标准、申请流程等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做好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情况和审定结果的公开公示工作。(社会福利事务科负责)
4.推进儿童福利保障信息公开。明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对象的认定程序和保障标准等信息,进一步增强保障对象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社会福利事务科负责)
5.做好流浪救助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救助服务信息公开,公开救助范围、救助流程等内容,公开救助信息,救助电话和地址。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简报期刊等发布寻亲公告,做好流浪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宣传。(社会福利事务科负责)
6.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市级慈善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处罚、评估、信用等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
7.推进福利彩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彩票公益金等项目及其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规划财务科、市福彩中心负责)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新出台的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务必做到重要政策、重要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发布。(相关科室牵头落实,办公室配合)
(二)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办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政策解读的第一责任人,在重大民政信息、重大民政政策出台后,积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深入解读相关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等,及时准确传达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民政政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答记者问、专家解读、图解图示、生动实例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真正把政策讲准确讲清楚讲透彻,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氛围。(相关科室牵头落实,记者站配合)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工作。扩大民政领域舆情收集范围,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对涉及民政领域的热点舆情,要认真研判处置,准确把握社会情绪,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针对舆情应对工作效果开展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扩大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素材,畅通采访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媒体服务。强化局网站、政务微信等发布平台作用,丰富发布内容,加快信息更新,加强互动交流,创新发布形式。推动融合传播,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加强媒体之间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政务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记者站牵头,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压减审批时间的部署要求,及时公开简化审批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服务指南,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用好微信新平台
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民政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通化民政微信公众号建设,高质量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政务微信日常监管和维护,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记者站牵头,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做好对公开内容、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