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5005504665429/2023-04520 |
| 分 类: | 质量品牌建设 ; 体裁分类;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31日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3年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库(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通市工信规划[2023]83号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31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005504665429/2023-04520 | 分 类: | 质量品牌建设 ; 体裁分类;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31日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3年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库(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通市工信规划[2023]8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31日 |
关于转发《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3年
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库(第三批)
的通知》的通知
通市工信规划[2023]83号
东昌区、二道江区、医药高新区工信局,港务区经发局:
现将《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3年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库(第三批)的通知》(吉工信规划〔2023〕3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落实,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申报。
(一)网络申报(10月30日—11月13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网络申报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材料。
(二)纸质申报(11月10日—11月14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编制,报区工信局审核,区工信局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后,出具正式文件上报市工信局,同时报送纸质文件。各地工信局需在9月1日下班前将“智改数转”项目库申报文件及项目申报材料各2套(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刻光盘2张),报送市工信局规划投资和科技科。
二、相关要求
(一)确保项目质量。各地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
(二)择优推荐上报。各地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进行初审,对项目合规性、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申报单位信用信息等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并择优推荐。
(三)按时完成上报。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材料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封面(附件),正反印刷,胶装成册。
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规划投资和科技科:
马继业 0435-3213549
附件: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3年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库(第三批)的通知
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