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2025年“查遍隐患”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决策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遏制亡人事故及自然灾害发生。按照5月22日“护安全、守底线”工作会议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以查处重大事故隐患为整治重点,以覆盖全域、不留死角为整治原则,以“四不两直”为整治方式,全面开展“查遍隐患”专项行动,坚决打好“保安全、促发展”攻坚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两个月,自2025年5月26日开始至7月26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阶段。5月26日至6月4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企业自查阶段发现的隐患,相关部门不予处罚。
第二阶段为全面排查阶段。6月5日至7月16日,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问题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督促企业整改。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整改完成后,对隐患进行验收。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7月17日至7月26日,市、县两级安委办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对排查整治效果进行抽查,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教训,查找问题不足,完善制度机制。
二、任务分工
市安委会建立各副市长包保县(市、区)工作机制(详见附件1),定期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隐患排查工作坚持行业管理部门牵头、行业监管部门配合的原则,采取“四不两直”“干部+专家”的形式,分三个层级开展。一是落实市级监管职责。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市本级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二是落实县级监管职责。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属地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三是落实乡镇(街道)监管职责。按照最小单元划分,已明确纳入乡镇(街道)管理层级的生产经营单位,由乡镇(街道)负责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7月16日前,要实现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
三、整治重点
各地、各部门要锚定重点攻坚,聚焦消防、旅游、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防汛及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全领域“拉网式”排查。
(一)聚焦消防安全。紧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围绕高层建筑、大型商超、娱乐场所、敬老院、学校(幼儿园)、厂房仓库等重点场所,“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排查违规电气焊作业、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火灾隐患。
(二)聚焦旅游安全。紧盯文化旅游场所、大型文旅活动、景区特种设备和车辆、玻璃栈道、吊桥浮桥、大跨度结构场所以及餐饮、民宿等配套服务场所,全面排查整治未采取人员限流等防拥挤踩踏措施,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人员无证操作、不按要求进行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大型群众性活动未经审批等问题。
(三)聚焦城镇燃气安全。强化餐饮企业、敬老院、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燃气安全整治,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和设备的巡查,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运输及燃气输配问题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加快治理燃气管网“带病运行”,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瓶”等违法行为。
(四)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紧盯“人、车、路、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带病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整治公路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强化学校、集镇、敬老院、农贸市场、体育场馆等人员聚焦场所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五)聚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加强建筑施工关键工序的管理,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措施,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全面加强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监管,重点开展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动火作业安全管控;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和危旧房安全排查,防范安全事故。
(六)聚焦矿山安全。重点对煤矿、单班入井超过30人的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等固有风险较大矿山,聚焦瓦斯防范、防火防冻、爆破施工、动火作业、煤仓清理、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密闭启封等关键环节和不按设计施工、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七)聚焦危险化学品安全。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环节,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状况、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八)聚焦防汛工作。全面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下游、城镇易涝易积水点、河流两岸区域等风险排查,明确重点防范区域。
(九)聚焦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强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水上客运等重点运输船舶安全监管和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农机安全、校园安全、快递物流和宗教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深化对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安全隐患的自查、排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动态拓展整治覆盖范围,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履行,对重点领域、新兴业态、薄弱环节实施靶向治理,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向纵深延伸,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和治理盲区。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重大隐患,要实时报送属地安委办,录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自查时,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附件2),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市县两级行业管理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要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排查任务,并及时填写《行业管理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3),每周五报送属地安委办。市安委办将在7月下旬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在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上曝光。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倒查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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