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制定了《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通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安委会2024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及《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吉安委办〔2024〕97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铁的决心保安全,以铁的肩膀担责任,以铁的手腕治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乡消防、道路交通、冰雪旅游、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安全,开展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整治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推深做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重点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深入分析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安全风险,迅速部署开展“百日攻坚”整治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压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排查、安委办抽查工作。
1.矿山。重点对煤矿、单班入井超过30人的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等固有风险较大矿山,聚焦瓦斯防范、防火防冻、爆破施工、动火作业、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密闭启封等关键环节和不按设计施工、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坚决做到隐患不排除不开工复工。公安、住建、消防、应急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建筑场所消防安全。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危险化学品。要严格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动火作业、试生产、开停车、有限空间作业、罐区、压力管道、监控设施等重点工序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抢”等各类违法违规作业行为。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烟花爆竹。聚焦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和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应急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安机关要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和道路运输许可审批管理,加大对人员密集区域、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其周边的动态巡逻执法力度。消防救援队伍要前置力量,确保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处置。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城乡消防。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防范不到位;堵塞逃生出口通道,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护网、户外广告设施、店铺标牌等障碍物,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声光报警器等自动报警系统未安装或失效;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和进楼入户;高层建筑消火栓无水;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隐患。教育、卫健、民政、商务等部门要聚焦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文化旅游、宗教活动、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和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现场无人监护,易燃可燃物质未及时清除,违规交叉作业、冒险作业,有毒容器未清洗,有限空间有毒气体未检测;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外包动火作业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他影响动火作业安全的问题隐患。
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道路交通。秋冬季节降雪,冰冻天气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增大,要针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公路客运站等重点企业和车辆,全面排查整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和道路设施安全隐患。极端天气下,强化急弯陡坡、大下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等危险路段安全疏导管控,及时撒防滑料,严防连环相撞事故发生。通化车务段也要牵头开展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交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冰雪旅游。聚焦冰雪旅游场所、大型文旅活动、景区特种设备、车辆以及周边民宿等配套服务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人员无证操作、不按要求进行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大型群众性活动未经审批、冰雕雪雕坍塌等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城镇燃气。聚焦使用燃气的餐馆饭店以及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文化旅游景点等内设餐饮场所和燃气管道附近第三方施工,重点整治第三方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用气单位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公共用餐区域设置气瓶,地下半地下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内的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气瓶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可调节式调压器,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时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未设置或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燃具连接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地面以及软管长度大于2m或有接头、三通,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管道燃气未安装报警切断联动装置;其他影响城镇燃气安全的问题隐患。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筑施工。重点整治转包、违法分包,危大工程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在岗在位;临边作业场所无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违规动焊、旁站缺失、野蛮装修、违规交叉作业;其他影响建设施工安全的问题隐患。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此外,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结合本领域实际,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充分研判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突出重点、符合实际、取得实效。
三、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2024年10月31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10月25日前逐级将“百日攻坚”整治具体部署传达到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相关企业。各类企业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10月末前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问题隐患,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二)部门检查(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27日)。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紧盯易发事故的苗头性、倾向性、多发性、季节性问题,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
(三)安委办抽查(2024年11月1日—2025年1月27日)。各县(市、区)安委会要从动员部署阶段开始,分阶段组织开展暗查暗访,重点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是否真正传达到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是否采用自查自纠、部门是否开展严格精准执法。市安委会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情况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抽查,并在行动结束后,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将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从严从细加强排查整治,坚决杜绝重形式、走过场、应付了事;深入一线严督细查、真检真查,记好台账;要不留盲区、不遗死角,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坚持精准执法和帮扶并重,帮助企业查风险除隐患,并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公共广告等,加强安全常识和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要加大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从业人员举报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11月15日、12月16日分别报送工作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隐患清单)。联系人:王思云,联系电话:3677012,邮箱:taj50817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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