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两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市监发﹝2019﹞107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2019年高考、中考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两考”、以及2019年国家统一教育考试(包括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201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2019年自学考试和2 019-2 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吉林省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考试和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统称“国家教育考试”)期间,食品安全工作,I防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考试升学顺利进行,实现“平安考试”目标,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鄂义明 局长
副组长:何文生 副局长
相振玉 副局长
成 员:李晶波 餐饮监管科科长
王 丛 食品流通科科长
周长利 食品生产科科长
李欣红 应急管理科科长
王 伟 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局长
肖 旭 东昌分局局长
刘书金 二道江分局局长
孔宪波 医药高新区分局局长
于海波 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杨天湖 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张天成 集安市局局长
陈立峰 辉南县局局长
韩树峰 柳河县局局长
潘 江 通化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负责具体组织联络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机构。要制定具体的监管整治方案及考试期间食品安全突
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周密安排部署, 确保各项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单位、市局各科室、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自开展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要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各地也要参照市局模式组织好考试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局将适时组织督查。
二、 报备考生食宿点,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推进落实考生群体性食宿点“报备制”。各地、各单位要协调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掌握提供食宿考点单位情况,就餐人数、就餐次数等,并报市局备案。明确“食宿点”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要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并对承载教师和学生用餐单位进行一次培训,签订责任书。各种检查要做到有检查痕迹。
三、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重点,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考生科学健康饮食,不在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进一步增强考生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畅通举报投诉,加强应急处置。
要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同时,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及时通知相关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紧急救治,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人员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开展调查等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 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守,确保信息通畅。积极与教育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对教育主管部门反馈的食品安全情况要快速反应,认真处理,共同做好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 重点是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各地、 各单位要成立应急小组,处理考试期间的应急案件。
六、 强化日常监管力度,使整治内容常态化。
各地、各单位要在专项整治结束之后,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转为正常的重点工作,使此项工作常态化。
七、 会同公安、工信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考试作弊器材的专项活动。
利用考前这段时间,集中力量对销售贩卖考试作弊器材集散地及学校、考点周边开展持续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发现苗头和线索,立即联合有关部门追查围剿,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彻底打掉贩卖作弊器材团伙,从源头上防止作弊器材流向考场。
请各地、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和7月1日前分别将高考、 中考专项整治情况分别以电子版和领导签字该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上报到市局,其他考试期间总结在考试结束后2天内报市局。联系人:钟涛,联系电话:5002821。
(此文公开发布)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