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部分详细规划的批复
通市政函〔2024〕26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实施部分详细规划的请示》(通市自然资文〔2024〕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通化市义乌商贸城西侧(江南大街)地块详细规划》,地上空间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面积3.2658公顷;地下空间用地性质为地下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6104公顷和地下人行通道用地,用地面积0.3235公顷,用地面积共1.9339公顷,开发深度不大于15米。
二、原则同意《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陆港小镇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0.4209公顷的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绿地率不大于10%;规划0.266公顷的防护绿地用地,绿地率不小于80%。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批复后的详细规划进行规划管理,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附件:详细规划项目表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