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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84Q/2024-01295
分  类: 其他 ; 批复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标      题: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化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期)项目经营权处置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通市政函〔2024〕2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84Q/2024-01295 分  类: 其他 ; 批复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标      题: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化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期)项目经营权处置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通市政函〔2024〕2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0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通化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期)项目

经营权处置方案的批复

  

通市政函〔2024〕24号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你局《关于审批通化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期)项目经营权处置方案的请示》(通市城执文〔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通化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期)项目经营权处置方案》,由你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公开处置17745个停车泊位经营权。

  二、该项目涉及的停车泊位资产为政府管理的公共资源,属于国有无形资产范畴,请你局严格按照《通化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通市财资〔2024〕4号)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