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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84Q/2024-0040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标      题: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市政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84Q/2024-0040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标      题: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市政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通化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

建设方案的通知

  

通市政发〔20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驻通中省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通化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

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流通支点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一市场、两体系、三支撑”现代流通体系发展框架,优化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环境,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提升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强化现代金融服务流通能力,积极推进我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为重要支撑,以信息技术为引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发展政策环境,提高第三方物流比重,提升物流企业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物流供应链发展,着力建设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加快将我市打造成为东北东部物流基地、开放发展新引擎、绿色转型新高地和东北东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新支点。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提高物流要素配置效率和效益。更好发挥政府在流通领域发展战略、政策、标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优良的市场环境,促进现代流通体系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创新驱动,协同发展。推动“商业+”“物流+”“互联网+”融合发展,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成果,推进传统商贸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流通体制、政策、技术、组织方式、经营模式的改革创新,突破流通领域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短板,强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商贸物流领域的运用,充分发挥向南开放窗口作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优化结构,提升水平。有序推进区域流通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加快流通领域转型升级,着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加快提升流通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在商贸物流发展环境、商务服务业态培育、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建设、开放平台打造等方面精准发力,提升商贸物流竞争力。

  ——实施标准,提高效率。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建立健全物流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实施物流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实现物流作业各环节、各类物流设施以及物流信息的衔接配套,促进物流服务体系规范、高效运转。

  ——绿色低碳、安全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加大流通全链条节能减排力度,推动流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鼓励采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交通运输装备,降低总体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在商业设施和物流园区建设、物流运输、生活消费等多种渠道倡导绿色发展方式,构建绿色基础设施,倡导绿色消费方式,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打造平台、开放合作。加快开放平台打造,提升开放平台能级,完善口岸建设,创新开放合作方式,大力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与走廊其他城市以及境外商贸物流业合作,强化跨区域协调联动,推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三)工作目标。

  1.总体建设目标。到2035年,以构建东北东部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形成向北对接长吉都市圈运输通道,向南联通东北亚国际运输通道,向东通过长吉图区域融入我省对朝、对俄口岸面向东北亚、延伸海参崴的国际运输通道,向西与环渤海经济圈、京津冀的国内运输通道衔接,促进我市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对外开发开放水平,推进与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对接合作。突出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平台作用,切实发挥已经建成的公路集装箱中心站、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重点平台功能,加快推进“一区三园”建设。加快完善集安边境经济合作区服务功能,发挥边境经济合作区关联与带动作用。

  2.阶段性建设目标。到2025年,全市流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物流服务质量显著增强,物流产业规模、效率、质量跃上新台阶,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物流智能化、标准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具有行业引领示范作用的流通企业进一步增多,有利于流通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基本形成,“一区七园多节点”现代物流产业格局基本建成。2025年,实现货物吞吐量2500万吨。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年均增速5—6%,占服务业的增加值比重达到10%以上,我市成为吉林省东南部重要物流枢纽中心。

  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铁路物流、公路物流、区域分拨配送物流等资源整合优化,引导高端物流业态向我市聚集,推动物流规模化、网络化发展,由原来功能相对单一的物流服务向交易结算、供应链服务、物流金融、信息服务等物流服务链延伸,形成全链条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

  构建内畅外联现代流通网络。以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作为城市及区域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驱动引擎和支撑平台,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使我市成为联通内外、全面开放的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

  发展有序高效现代流通市场。充分释放各类市场活力,推进商贸市场、物流市场和交通运输市场融合联动、有机协同。强化流通领域金融有效供给和信用支撑保障。

  培育优质创新现代流通企业。积极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强化带动示范作用,支持本土物流企业发展壮大、创A升级,鼓励传统的运输、仓储、商贸企业通过实行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二、骨干流通走廊建设

  (一)总体定位。

  我市作为东北东部经济主轴上的重要城市,具有绿色生态环境好、沿边近海区位优、红色文化底色足、民营经济活跃度高、制造业基础扎实、农林特产资源丰富等优势。依托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我市将着力打造粮食、人参、冶金、农特产品等“产、储、销”一体化的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未来3年,力争将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省级区域物流枢纽,将通化医药高新区打造成为省级冷链物流基地,并依托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通化医药高新区和集安边境经济合作区,拓展现代流通支点城市的供应功能。

  (二)发挥作用。

  1.全方位服务国家作用。我市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主要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摆在首位。全面贯彻全省千亿斤粮食工程,切实抓好粮食稳产保供,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确保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力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强化科技指导服务,抓好防灾减灾,确保粮食稳产高产。

  2.全方位拓展带动作用。依托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三源浦机场、对朝口岸、铁路物流基地及多式联运设施设备等,发挥铁海联运、公铁联运、公水联运、公铁空联运及多式联运信息服务等多式联运支撑作用。以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为中心,依托枢纽内公共仓储及配送资源,发挥枢纽周边产业聚集优势,以及区域分拨、中转集散、仓储加工和城市配送的支撑作用。以通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主要载体,依托国际运输通道和境外物流网络枢纽节点布局,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口岸通关、检验检疫、商品进出口物流、国际中转、保税仓储、国际分拨及配送等全流程国际物流配送支撑作用。

  3.全方位夯实基础作用。以我市为起点,借助四平市、辽源市及周边城市为集货通道,依托铁海联运集装箱班列和中欧国际直达班列,开展集装箱运输,提供货物到发中转、装卸搬运、储存、分拨配送、信息服务、货运安全及检测监控、流通加工、换装等服务功能,支撑打造我省东南部重要物流枢纽中心。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将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东部区域性商贸中心。强化交通运输、金融、信用在物流通道体系和商贸流通体系的支撑作用,服务于构建商品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功能拓展。

  1.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加强与台州对口合作,深化与长春市对接合作,促进与丹东市密切协作,拓展与本溪、抚顺、白山等地联动合作,推进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建设和吉南辽北蒙东六市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集安边境经济合作区,提高经贸合作层次,加快完善服务功能,发挥边境经济合作区关联与带动作用。

  2.对接国家重大战略政策。以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为依托,抓住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重大契机和国家、省政策机遇,推进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战略合作,积极承接产业链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3.打造农业特色产品流通。立足山区生态优势和特色资源禀赋,坚持以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引领,大力推进人参、葡萄、优质稻米、中药材、林特山珍、畜牧业六大农业龙型经济,促进蔬菜、瓜果、山野菜、食用菌等多个品种生产,依托优势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拓展集聚动能,推进我市农业特色产品在全国市场的流通。

  4.服务钢铁产品流通。我市拥有省内唯一的大型钢铁企业,具备年生产生铁440万吨、粗钢460万吨、轧材540万吨、成品铁矿160万吨的能力。主要生产板材、建材、优特钢、管材、圆管坯等5大系列产品。充分发挥领军企业的作用,依托现有钢铁流通基础,完善“纵向延长、横向加宽”的产业链,积极打造钢铁产业流通通道。

  三、优化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环境

  (一)提升商事服务水平。

  1.优化流通领域商事服务。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流通领域商事服务业务办理流程。全面梳理改革事项,将更多涉企审批服务事项纳入“证照一码通”改革。重新梳理规范商务流通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数量限制等要素。(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商贸流通政务服务。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机制,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现代流通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政务事项“一门受理、一网通办”“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推行告知承诺、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容缺受理等模式,推进流通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商事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彻底清除商务流通领域对外地企业、产品和服务设置歧视性市场准入限制和市场壁垒,促进形成商品及服务资源和要素市场自由流动,市场主体自由竞争的格局。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依法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影响连锁经营等流通企业公平竞争。强化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依据《吉林省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地方标准》,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一)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1.推进农产品市场转型升级。以粮食、人参、农特产品产区为基础,改建一批区域特色农产品批发和交易市场。规划建设1个集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市场、电商、加工配送“五位一体”,覆盖全市、拓展白山、辐射周边的东北东部最具竞争力的一级农产品交易市场。(市商务局负责)

  2.打造农产品流通渠道。发挥物流对农业的支撑作用,围绕农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利用产地现有常温仓储设施改造或就近新建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开展分拣、包装等流通加工业务。加强邮政、快递物流与特色农产品产地合作,畅通农产品“上行”通道。引导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冷链物流新模式,改善消费者体验。(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辖区内“菜篮子”生产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蔬菜、食用菌、棚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4.拓展农产品流通平台。积极推进“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驿站)”建设,拓展农产品流通等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中国长春农博会等展会,以及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吉林省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易农宝APP等平台,多渠道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多层级商贸网络。

  1.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发挥欧亚、中东、义乌、红星美凯龙等大型商贸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奥特莱斯商业街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江南现代商贸集聚区和夜经济示范区,打造城市商业新地标。抢抓沈白高铁建设有利契机,突出国际化、现代化、智能化、娱乐化、高端化,打造高铁生态新城商贸集聚中心。推动改造提升老旧商贸中心,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服务优质的现代化商业网点体系。(市商务局负责)

  2.打造特色商业街区。按照特色明显、主题突出的方向,完善商业街区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龙兴里文化旅游、官道一品商业综合体、香颂电商旅游街等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加快光复路、江锦西路等传统商业街区的改造步伐,支持蔬菜批发市场、快大人参交易市场、关东文化交易市场等特色交易市场扩大规模。(市商务局负责)

  3.推进县域商贸体系建设。坚持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结合县域农村产业结构、商贸流通现状、居民消费习惯等,统筹谋划、分批推进,建立完善以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为核心、连锁商超为骨干、便民商店为基础的商业网点布局,以商品要素为载体、物流配送为枢纽、城乡融合为主轴的服务体系,以供应链下沉为重点、偏平化供给为方向、线上线下融合为统领的消费渠道。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县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的发展目标,建立城乡连接紧密、渠道畅通、市场繁荣的县域商业体系。(市商务局负责)

  (三)推动商贸流通业态转型升级。

  1.支持电子商务创新规范发展。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提质行动,全面提升示范基地、企业产业集聚、运营承载、创新孵化、数字化转型和带动创业就业等水平。推动跨境电商线下园区打造。支持传统外贸、生产制造、内贸流通、国内电商等各类企业主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实现数字化出海。扎实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农商互联和“快递进村”工程,支持开展物流配送、培训孵化、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等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农村电商发展水平。(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实体商业转型融合发展。支持大型商超等连锁商业上线上云上平台,充分利用线下门店网络资源,推动线下线上竞争合作、融合发展,形成良性互促、规范有序发展格局。鼓励培育零售业数字化新业态,打造以数据流引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促进流通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推动实体商业数字化改造和线上线下协同,支持实体商业通过直播电子商务、社交营销开启“云逛街”等新模式,培育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消费热点,发展仓储会员店等零售新业态,加快培育体验式、沉浸式消费场景,提高消费智慧化、便利化水平。引导实体零售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打造一批体验良好、服务精准、管理智能的智慧商店。推动购物中心等传统商业积极引进首发商品和首店、旗舰店,拓展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等业态,推广深度联营、买手制经营等模式,鼓励“商品+服务”混合经营。(市商务局负责)

  (四)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1.支持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引进大型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特许经营等方式,提高集约经营能力。支持有能力的企业通过上市、资本运作、参股控股、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拓展经营网络,对接国内外商品产地和消费市场,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区域资源整合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鼓励有能力的企业组建和发展大型连锁店、大型集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批发市场、大型网上商城等。(市商务局负责)

  2.鼓励区域特色商贸企业做优做精。立足我市地域特色、资源禀赋,着力提升地方特色产品市场的影响力,挖掘消费潜力,拓展市场空间,培育具备区域特色、文化底蕴、发展潜能的商贸企业。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专用标志使用申报,不断增加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使用专用标志企业数量,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强老字号品牌创新和保护,推动老字号企业创新生产工艺、创意设计和商业模式,适应新消费方式,改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品牌价值,建立老字号企业传承保护长效机制,提升老字号品牌国内国际知名度。鼓励区域商贸企业提高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水平,深耕本地市场,拓展辐射范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中小微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激发中小流通企业市场活力,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引导中小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向专、精方向发展。推动传统零售企业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联合创新,共享技术、通用性数据、人才、市场、渠道等资源,培育零售业服务型经济,探索建立推进零售业数字化转型伙伴计划,搭建平台企业与中小微零售企业对接机制,形成大中小协同发展的数字化转型格局。(市商务局负责)

  (五)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

  1.推动内外市场衔接联通。打通内外贸流通堵点,畅通内外循环,加快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升级。利用我市人参、林特山珍等农副产品资源优势,支持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加大生产研发投入,提升出口附加值,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市商务局负责)

  2.支持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东博会等展洽活动,积极吸引内贸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加强外贸企业招商工作,吸引更多的外贸企业落户我市。鼓励内外贸企业之间进行战略合作与兼并重组,培育产业链供应链整合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市商务局负责)

  3.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积极抓住国内国际双循环机遇,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积极推进通化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集安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积极申报集安边境经济合作区晋升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积极推进开放平台融合发展,实现双区联动,在边贸外贸等方面“共建、共享、共用”,共同打造招商引资合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市商务局负责)

  4.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推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外贸”新模式,坚持跨境电商进口出口双向并举,B2B、B2C双轮驱动,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政策服务为保障,构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积极引进跨境电商平台、龙头企业,以及物流、代运营等服务商,支持企业多元化上线各类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推动企业开展全网营销。(市商务局负责)

  五、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一)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1.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我市公路、铁路、航空综合运输网,推进多种运输方式有效整合,形成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运输综合效能高、运输成本合理、内外货流顺畅的物流通道体系。加快建设铁路货运专线,提高大宗货物运输能力,着力推进农村公路网络建设,提速建设公路货运枢纽场站,进一步完善信息和配送设施,力争开展与中欧班列的对接,打通“通化—丹东”与沿海港口、主要货源地的内贸运输通道,主动与国家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联动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区域物流服务网络。加快完善城乡配送网络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三级配送节点,搭建城市配送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建设。支持连锁零售企业、快递企业、末端配送企业共同打造便民利民的社区电商物流服务体系,解决“最后一公里”末端配送难题。建立完善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县有龙头企业(包括农资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乡镇有综合中心、村有综合服务社。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实施,依托商贸、供销、交通、邮政快递等城乡网点资源,完善县、乡、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升末端网络服务能力。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和通行管控措施,鼓励节能环保车辆在城市配送中的推广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冷链物流能力。

  1.积极打造省级冷链物流基地。聚焦大规模冷冻冷藏、应急物资储运、国际国内集散分拨、批发交易等服务,整合集聚分散的冷库、冷藏车等存量设施资源,完善功能性设施建设,积极打造省级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冷链物流集群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结合乡村振兴,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一流的农产品品牌。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在重点镇和中心村,结合实际需要,分区分片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合理设置田头停车、换装场地,完善果蔬“最先一公里”冷链配套设施。(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完善销地冷链物流设施。依托交通优势,推进与消费规模匹配的冷链集配中心建设,畅通上游采购和下游销售渠道。鼓励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等整合“最后一公里”配送资源,面向终端消费开展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等服务。依托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体系,优化完善县、乡、村冷链物流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冷链运输设施设备水平。鼓励企业购置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冷藏车,逐步淘汰不符合标准的敞篷车、棉被车、面包车。推广使用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推广轻量化、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冷藏保温车型,提高冷链物流装备专业化、标准化、轻量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冷链企业应用标准化运载单元,更新一批托盘、货架、叉车等标准化设备。推进中转冷库、流通型冷库等中间环节冷库建设,减少流通环节损耗。(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冷链物流产业生态。推动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吸引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发展,深化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整合,强化农产品全产业链组织功能。优化“冷链物流+”产业培育和发展环境,创新“冷链物流+种养殖”“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新零售”等新生态、新场景。(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应急物流体系。

  1.建立健全应急物流快速响应机制。分级、分类建立应急物资预案及响应机制,细化物流资源投入结构、运行组织方式等,明确分工协作职责,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实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应急物流保障力量紧急动员机制,增强应急物资社会动员能力。完善物流企业平急转换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领域引进物流协调组织,提升应急物流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加强应急时期绿色通道和统筹推进各地中转站谋划、建设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及时调配到位。建设应急物流大数据平台,推动与应急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完善信息采集、动态监测、数据分析、风险预警、信息发布等功能,提高应急物流组织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层次分明、类型合理、协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推动医疗、粮食、抢险救灾等储备库项目建设,提高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提高物流体系韧性。依托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骨干物流基地,完善专用仓储、隔离区、快速中转换装等应急保障功能,打造一批“平时服务、应时应急”的物流基地。加快交通物流设施应急功能改造,完善骨干物流通道多向调运功能,提高设施修复和通道抢通、保通、复通能力。推动铁路快运、公路转运、货运包机等多元替代,确保异常情况下应急物资正常运行。强化干线、支线、末端应急物流组织衔接,提高应急物资接取送达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

  (一)深化交通运输体系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整合和规范各类服务事项,争取实现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交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积极探索公安、交通协同监管,加强公路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交通安全监管等方面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巡游车、网约车监管。全面加强交通综合执法、交通安全治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高执法科技含量,实现运输市场健康发展、路域环境全面优化。(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1.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地处东北亚经济圈中心地带、东北东部大通道重要节点的独特区位优势,推进沈白高铁建设,加快通化至长春、通化至丹东高铁前期工作,积极谋划通化至集安高铁,建设对接省域、接轨国际的高速铁路网络。逐步完善辐射东北东部地区的高速公路网络,建设以通化为中心向北、向南、向东多向联通的长白通(丹)综合运输大通道。推进通化机场扩建前期工作,持续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高铁〔机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货物多式联运发展。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着力解决运输方式衔接不畅、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加快信息资源整合,积极发展“互联网+货运”新业态,规范培育多式联运、无车承运人等现代物流市场新主体,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提高物流增值服务能力。支持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建设,促进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与丹东港的对接合作,发展公铁海多式联运物流。支持在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农林产品交易中心,抓住我市被列入国家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第二批城市契机,推动物流园区快速发展,补齐冷链物流短板,发展医药等专业物流。结合高铁建设和火车站搬迁,推进粮食、钢铁等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推进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发展航空物流。(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高铁〔机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城乡融合交通网络。开展乡村公路建设,提升全市乡村道路运输承载能力水平,通过实施“四好农村路”和乡村畅通工程,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实施进村入户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推动自然屯通硬化路建设,有效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实施路面加宽工程,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提升乡镇对外通行能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1.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全面推进污染综合防治,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期间产生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控制,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积极采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型营运车辆,推广应用高能效、低排放的交通运输装备;严格落实国家、行业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快推动交通运输数字化发展,结合5G、卫星通信信息网络等新技术,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资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依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ETC应用,促进交通运输智能化发展。(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建设。依靠交通运行智能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包含城市公交智能平台、城市出租智能平台、交通运行监测平台、公路网智能监控平台),对交通领域相关数据进行全面获取、深度分析、综合研判,实现对全市交通运行实时监测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业管理科学决策、公众出行主动服务等功能应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物流园区服务商搭建面向中小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有效降低货车空驶率。结合“数字通化”,建设具有运输管理、仓储管理、客户查询、电子商务、统一调度指挥、统计报表、资料收集和积累、运营管理和分析等功能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并与吉林物流网、吉林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整合政府、企业所掌握的各种物流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各种平台的业务环节,实现物流生产、包装、运输、装卸、仓储等各环节流程式、协同化无缝集成,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品牌。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统筹规划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打造“轨道+仓储配送”的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一)加强金融供需对接。

  1.搭建银企常态化对接服务平台。依托“吉企银通”通化平台,进一步推动整合银政企三方信息,提高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深度挖掘社会信用信息,丰富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打造规范、统一、覆盖全社会的金融信用平台。持续发挥金融服务专员作用,从深层次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银行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效率和投放规模。(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在各县(市、区)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逐步实现“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乡镇”,提高农村基础金融覆盖面,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金融机构作用。

  1.提高金融融资规模。进一步做大应急周转基金规模,积极引入低成本合作资金,持续稳固基金低费率运营。支持信保基金发展壮大,积极创新担保模式,进一步做大业务规模。筹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修改完善产业发展基金筹建方案。统筹市、县和中介机构、投融资机构资源,大力培育上市挂牌企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省级绿色金融试验区试点。(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跨境结算服务。组织银行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跨境人民币宣传活动,指导银行机构走访我市重点外贸企业,宣传跨境人民币政策,推介跨境人民币产品,进一步提高企业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融资等领域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使用率。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汇率避险产品种类,降低中小微企业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成本,重点推介远期结售汇业务,积极拓展掉期、期权等产品应用,指导金融机构在精准风险控制管理的前提下,适度降低中小微企业交纳外汇衍生品保证金比例,减免办理衍生品业务汇率点差及相关费用,最大限度降低中小微企业套期保值成本。(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丰富流通领域金融服务。贯彻落实全省“信用贷”工作,为流通市场主体提供普惠融资服务。深化保险业与流通领域的合作,提供多元化的保险产品和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个性化、定制化的保险产品,丰富对流通各环节的保险供给,为流通领域提供更精准的保险保障。鼓励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提高小农户融资可得性。(市金融办、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推进“诚信通化”建设。

  广泛开展信用惠企便民服务,扎实推进信用助企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动力,不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以“建”为主的基础阶段,走向以“用”为主的应用阶段。全面释放数据要素效能,以数据一体化、规范化、机制化为目标导向,构建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等融合系统,积极融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总体布局,着力构建全市一体化信用平台网站体系。(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负责)

  (二)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

  针对流通领域行政许可和证明事项等环节,探索推广信用承诺制。逐步建立市场主体事前承诺制度,要求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提升信用承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支持我市流通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流通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优化监管框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建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十大工程

  (一)通道畅通工程。

  推动沈白高铁建成通车,推进长通高铁项目前期工作,以及梅集铁路、鸭大铁路、团彬铁路电气化改造,积极提升运力。以疏通“瓶颈路”为重点,推进普通国省干线提质增效,提高物流通行效率。推进通化机场扩建前期工作,持续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高铁〔机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冷链物流建设工程。

  鼓励支持建设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现代化冷库设施等,支持引入智能冷柜、移动冷藏车、冷藏包装机等专用设备。着力在医药、生鲜农产品、食品等领域,培育专业化冷链物流运营主体。加快推进通化医药高新区、保安路等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创建。(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物流智能化推进工程。

  以数字化、智能化促进物流提质。推动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打造智慧园区、智慧仓库等设施网络。鼓励引入智能机器人、智能货柜(快件箱)、智慧化终端物流设备。建设数字化物流监管平台,提升公共领域物流信息全方位感知能力。推广“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城市配送等数字化物流新模式。搭建数字物流信息平台,逐步整合各种物流信息资源与各业务环节,实现各类信息的互联互通,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乡镇服务站建设,规划建设集客货邮于一体的乡镇运输服务站。改造既有乡镇客运站,增加完善仓储、配载、装卸、理货等货运服务功能,实现“客货同站”。引导农村物流、快递企业,利用邮政、农业、供销、电商服务网点等设施资源,通过业务合作等方式建设乡镇运输服务站。到2025年年底,全市计划完成59个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及改造。布局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点,利用既有供销社基层服务网点、益农信息社、农村电商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点、村委会等公共资源,以小卖店、超市、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为载体,建设建制村农村物流服务点。到2025年年底,全市完成685个建制村农村物流服务点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流通内生动力提升工程。

  充分发挥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作为全省向南开放窗口的核心平台作用,加快推进与丹东港“港区”联动发展,实现“港口内移、就地办单、多式联运”。推动集安边境经济合作区稳步发展,加快建设并完善口岸服务区、仓储物流保税区、综合服务区、进出口加工区、旅游新区五大功能区,努力打造成为鸭绿江国际经济合作先导区。加快建设东昌区医药物流园区、辉南县和柳河县粮牧物流园、二道江区工业物流园、通创万发产业园等,谋划智能快递中心建设,引导市区设有分支网点的物流和快递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聚。(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商品市场优化升级工程。

  引导城市商圈、商贸园区、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等调整优化业态,实现特色化、主题化、品牌化、数智化发展,推进新零售、打造新场景、创造新体验,促进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建立重点商贸园区与交易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物流降本增效推进工程。

  努力降低物流车辆通行成本,大力发展ETC应用,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减免政策,落实ETC通行费95折优惠。制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合理确定城市限行路线、区域和时段。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证管理工作,实现网上查询、申领和发放。(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省级区域物流枢纽创建工程。

  依托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加快建设大宗商品等物流园区,逐步完善城乡物流配套体系建设,发展冷链物流,全面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争取创建省级区域物流枢纽。(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营商环境优化工程。

  紧紧围绕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帮代办”,全力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综合运用大数据整合政务服务关联事项,实现政务服务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常态化企业开办不超过1个工作日、最快2小时办结,社会投资项目审批65个工作日完成。整合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推动政务事项全进驻,打造“全科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一门”集中服务、“一窗”综合办理、“一网”通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普惠金融助力工程。

  深入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加快“吉企银通”通化平台应用推广,壮大信用担保、应急周转基金规模,鼓励银行机构提供首贷、续贷、信用贷支持,开发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特色金融产品,不断提升企业融资需求满足度。加快推进“吉农金服”通化平台建设,加速全市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总要求,切实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对构建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强化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政治保障。

  (二)加强统筹推进。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供销社等部门配合,统筹推进方案落实,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跟踪调度,定期汇总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要求,量化指标,落实“五化”工作法,明确工作任务和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时限,确保方案有效落实。

  (三)加强要素保障。

  1.用地政策支持。在《通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综合考虑流通发展用地,统筹安排好流通支点城市建设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选址和布局,优先保障纳入国家、省及市“十四五”规划的重点项目用地。支持鼓励利用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流通服务。

  2.融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预算内资金支持,重点支持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探索适合支点城市发展特点的新型信贷形式和服务方式。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吸引风险投资、引入战略投资、发行债券、民间借贷、海内外上市等方式进行融资。

  3.强化人才支撑。围绕冷链物流、智慧物流、供应链物流等重点领域方向,引进掌握物流技术、熟悉物流管理、具备国际化视野的创新物流人才。鼓励相关企业组建物流企业联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

  (四)加强宣传推广。加强与各级宣传部门、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报道方案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典型案例,并及时复制推广,为方案实施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