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84Q/2021-0658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标      题: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市政明电〔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84Q/2021-0658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标      题: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市政明电〔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通化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市政明电〔20214

  

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通化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217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030号),全面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认真解决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及配套设施不完备、服务设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精准施策。以满足居民需要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征求居民意见并科学确定改造内容和目标;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动员群众参与,顺应群众期盼,推动建设完整居住社区。 

  坚持规划统筹,科学实施。以社区为单元,落实“一区一规划”;打破小区分割,统一设计、改造、管理,鼓励集中连片改造;体现小区特点,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对照改造内容,制定改造清单。对主要街路、沿江两侧建筑物,要结合城市更新同步实施立面改造。 

  坚持机制创新,共建共管。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居民、与小区相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性,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三)改造范围。 

  通化市市区内2005年年底前建成的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以及多个住宅区相连的街区。拟进行征收补偿安置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不在改造范围内。 

  (四)工作目标。 

  全年完成市区内4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楼房573栋,涉及居民2.35万户;对改造区域内的主要街路及滨江段(玉皇山大桥至江南大桥段)两侧建筑进行立面改造。 

  二、主要任务 

  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内容,结合城市更新,对老旧小区及周边区域进行改造提升。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包括小区内的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管线改造,雨污分流,道路更新,架空线路落地和楼道内线路整治,破损楼体外墙和屋面防水修缮,小区内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提升小区绿化、照明,对有条件的小区配建适老、无障碍设施和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物业用房、停车位(场)、电动车充电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卫生服务、托幼、就餐、便民市场、便利店、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建设。 

  三、改造资金 

  采取多元融资模式。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支持;二是地方财政安排配套资金;三是管线单位积极支持,居民积极参与;四是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五是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六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 

  四、实施步骤 

  (一)问卷调查摸底。东昌区政府和二道江区政府负责做好问卷调查工作,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参与问卷调查及统计分析工作,对问卷调查情况分类登记造册,建立老旧小区台账,为改造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二)规划与方案编制。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完成《通化市旧城更新专项规划》和《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一区一案)编制。 

  (三)依法招标采购。项目实施主体单位依法完成招投标手续,确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主要用材由中标施工单位集中采购,降低工程造价。 

  (四)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要全面抓好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在202110月末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五)联合验收移交。改造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召集相关部门、参与单位、居民代表进行联合验收。通过验收后移交所在区政府,纳入长效管理。 

  五、职责分工 

  为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省级“三项评审”工作,及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组织相关部门向国家、省申报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支持。 

  (二)市财政局。负责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专项补助资金,根据项目需要提供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及项目审批相关资金证明材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预(决)算评审等工作。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改造项目牵头部门,负责起草“一区一案”、年度改造计划等,并牵头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行业管理工作;召集相关部门做好电梯加装的现场勘查联签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争取国家和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政策及资金支持等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通化市旧城更新专项规划》及沿江、沿街、小区内建筑物立面改造风貌、色彩设计方案,完成项目用地审查、选址意见、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按项目建设单位需求提供城市现状规划图。 

  (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成立综合整治专项工作小组,完成改造区域内违章建筑及设施的拆除工作,对改造区域内的市容市貌进行清理、整治和规范;推进改造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小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实现小区物业长效管理。 

  (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内的项目完成备案登记,目录外项目免于环评管理。 

  (七)市水利局。负责完成项目水保批复手续及相关配合工作。 

  (八)市民政局。负责推动有条件的改造区域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室外活动场所及配套设施等工作,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区域内文体健身器材等设施的配备和安装工作,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十)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推动有条件的改造区域设立托幼机构、社区医疗机构及配套设施等工作,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十一)市公安局。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处理拆除违建及阻挠改造施工的事件。 

  (十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改造区域内的餐饮、食杂店等经营场所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清理工作,加装电梯的相关审批及运行监管工作。 

  (十三)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的数字化建设工作以及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十四)市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配套资金的跟踪审计等工作。 

  (十五)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施及电动自行车棚建设等相关工作的指导、配合。 

  (十六)东昌、二道江区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各街道及社区做好群众动员、政策宣传、党建引领和涉及群众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民意调查、电梯加装、楼宇门更换、楼体外挂清理、公共楼梯间杂物清理及设施修缮等需要居民出资的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开展红色物业,引进物业长效管理。 

  (十七)中国移动通化市分公司、中国联通通化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通化分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及供热、燃气、供水部门。各自负责所属的改造区域内架空线路落地和楼道内线路清理归纳及地下管网改造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解决相应管线改造资金。 

  (十八)国网通化供电公司。负责改造区域内的架空线路落地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改造资金按产权归属出资,属于供电公司和不能认定产权的由供电公司出资,属于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的由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出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相关工作,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简化审批流程,共同推进实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管理,确保成效。实施单位要设立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强化现场管理,增强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监督,全力确保改造质量。相关部门要强化资金使用跟踪监管,将改造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三)建立机制,巩固成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我市“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建设红色物业工作部署,积极探索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将所有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统一纳入物业管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大力营造改造工程群众支持、改造过程群众参与、改造成果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附件: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市长 

  副组长:经希军 副市长 

      李东友 副市长 

   曲 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云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唐晓秋 市民政局局长 

      朴永革 市财政局局长 

      杨文俊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曹岩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郝东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 剑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丁 杰 市水利局局长 

      蒋 杰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树东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徐德富 市审计局局长 

      鄂义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延福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局长 

      吴卫国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姜依朋 中国移动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 

      王 为 中国联通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 

      高子斌 中国电信通化分公司总经理 

      王绍然 国网通化供电公司总经理 

      郝 军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经理 

      宋 强 东昌区区委书记、区长 

      焦文民 二道江区区长 

      康俊杰 通化市城建投资集团董事长、通化恒瑞城市环保节能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李东友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曲铎、市财政局局长朴永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郝东军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