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的通知
通市政办明电〔2018〕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市政府信息统计公开情况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关于“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填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组成部分,采集汇总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程度,直接影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质量。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仔细阅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注意统计表中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得漏项、串项,确保年度报告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各地统计指标应包含本辖区内各乡(镇、街道)的数据;各部门统计指标应含所属部门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数据。各地、各部门将统计表纸质版于2018年12月29日前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附电子版表格,报至市政府办政务公开指导科(113室),联系人:曲博岩,联系电话:0435-3725803,电子信箱:thszwgkb03@163.com。
二、编制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文字精炼”的要求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二是贯彻落实《中共通化市委办公室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通办发〔2016〕36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函〔2018〕8号)情况;三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编制年度报告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表现形式,用数据说话,图文并茂,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方便公众查阅使用。各地、各部门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年度报告在本级政府、本部门官方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同时将年度报告(纸质版)报市政府办政务公开指导科备案,并在《条例》规定时限内提供给各级政府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供公众查阅。
三、抓好所辖乡(镇、街道)、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在做好本级、本部门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下级政府、政府部门及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等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
四、加强督办检查
市政府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于年度报告内容不完整、公布时间不及时、公布渠道不规范、公布数据不准确等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填写质量、报送时间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情况纳入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