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通市政办明电〔2005〕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5〕114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0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12月31日(星期六)、1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1月29日—2月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30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各地、各部门要及早安排好假期有关工作。放假期间,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社会稳定和政府工作有效运转;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和机关干部政务值班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迅速、准确上报市政府,对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者要追究其相应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节日期间一律安排科长值班,县(市、区)政府和办公室要有领导带班;市政府各部门一律安排科长值班,并有部门负责同志带班;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电力、城建、交通、信访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要组织好系统内的值班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务将节日期间值班值宿安排情况,于每个假日三天前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24小时联系电话:0435—3912879 3212427
传 真:0435—3212427 3213130
附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2006年“元旦”期间值班值宿安排表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元旦”期间值班值宿安排表
填表单位: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1.此安排表一律打印上报,加盖单位印章。
2.报送方式:传真或直送市政府值班室104室。
联 系 人:朱才、吴仕克、刘汉臻
联系电话:0435—3212427,传真:0435—3212427、321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