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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84Q/2012-11521
分  类: 其他 ; 批复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12月19日
标      题: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申报吉林通化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通市政函〔2012〕95号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84Q/2012-11521 分  类: 其他 ; 批复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12月19日
标      题: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申报吉林通化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通市政函〔2012〕95号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19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申报吉林通化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通市政函〔2012〕95号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吉林通化石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通市林发〔2012〕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申报吉林通化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你局要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特此批复。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