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201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通市政函〔2011〕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各承办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狠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市政府决定对市城建局等22个先进单位和李涛等3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承办单位及承办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做好新形势下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动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各地、各部门对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参照《通化市行政奖励暂行办法》(通市政发〔2002〕25号)进行奖励。
附件:201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2个)
市城建局 市规划局
市公用局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工信局
市农委 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梅河口市政府 集安市政府
辉南县政府 柳河县政府
通化县政府 东昌区政府
二道江区政府 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二、先进个人(34人)
市城建局 李 涛 刘福军
市规划局 李 辉 梁 冰
市公用局 肖汉斌 吴宝山
市教育局 邢文志 董明珍
市民政局 韩一明 生 雷
市公安局 唐秋野 赵海晏
市财政局 朴永革 陈泽磊
市工信局 咸绪宝 常艳坤
市农委 刘连群 赵心忠
市交通运输局 方广捷 李 杰
市商务局 贺 泉
市人社局 康 建
市发改委 郑照林
市环保局 李 波
市卫生局 刘树生
梅河口市政府办公室 孙 涛
集安市政府办公室 贾海东
辉南县政府办公室 李 丽
柳河县政府办公室 张书军
通化县政府办公室 洪铁柱
东昌区政府办公室 王 强
二道江区政府办公室 齐 霁
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张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