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84Q/2008-07462
分  类: 其他 ; 批复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8年11月27日
标      题: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市出入口道路按城市道路规划控制的批复
发文字号: 通市政函〔2008〕89号
发布日期: 2008年11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500013581684Q/2008-07462 分  类: 其他 ; 批复
发文机关: 通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8年11月27日
标      题: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市出入口道路按城市道路规划控制的批复
发文字号: 通市政函〔2008〕89号 发布日期: 2008年11月27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城市出入口道路按城市道路规划控制的批复

  

通市政函〔2008〕89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明确城市出入口道路按城市道路规划控制的请示》(通规文〔2008〕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通梅一级路江北至窟窿杨树沟口、集锡公路江南至金厂岭分水岭、通快一级路206医院至湾湾川村、通五一级路二道江江北至三道江桥段道路的性质按城市道路控制,并按城市道路研究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30米。

  二、你局要本着合理规划、科学规划的原则,加快我市出入口改造建设,保证城市出入口和沿公路两侧建设科学、有序。

  此复。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