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解决教师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
通市政办明电〔200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发放教职工工资,但由于财政资金困难,仍有一部分县、乡(镇)拖欠教师工资,近一时期教师信访、上访事件增多。为认真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兑现教职工工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积极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兑现今年教职工工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科教兴市的战略大局出发,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在2001年12月底前要足额兑现教师工资,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资,确保今年不发生新的拖欠。对陈欠工资也要积极努力逐步兑现。
二、认真落实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抓紧建立由县(市、区)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2001年年底以前,各县(市、区)务必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管理权全部上收,实现统一管理和发放;按规定设立“工资资金专户”,原乡(镇)财政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部分,相应划拨到县(市、区)级财政;搞好教职工工资总额测算,足额安排,不留缺口;财政安排教师工资性支出,要根据核定编制和规定的工资项目及标准,通过银行直接拨入教职工在银行开设的个人工资账户。
三、加大对贫困教师的扶助力度。当前,各地都有一些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由于种种原因,家庭生活十分艰难。元旦、春节在即,各地要高度重视他们所面临的生活贫困问题,将这项扶贫解困工作纳入全社会扶贫解困总体计划之中,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大扶助力度,切实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愉快地度过“两节”,并逐步走出困境,从而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之安心工作。
四、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等因素制约,大部分地方教职工工资水平还相对较低,区域之间工资水平也不平衡,一些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个别教师特别是离退休教师思想不够稳定。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运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耐心疏导,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持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畅通教师反映问题的渠道,满腔热情地接待教师来信来访;坚决防止官僚主义,防止把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要切实改进作风,实行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等做法,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地如出现教师集体上访、罢教等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主动、迅速、准确地逐级上报,要严格落实重大紧急情况处理责任制,快速反应,及时稳妥地处理突发事件。
二OO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