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通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3725802,传真:0435-3725851,电子信箱:thszwfwhszhj@163.com 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5777号。
2019年,市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政务公开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一)落实重点任务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制定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按照《2019 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吉政公组〔2019〕1号)的要求,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发了《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政公组字〔2019〕4号)。《方案》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2、编制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通化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运用图片、图标、图解等表现形式,用数据说话,图文并茂,增强了可读性、生动性,也方便公众查阅使用。所属6个县(市、区)和42个政府部门编制的本地区、本部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3月15日前全部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会。
7月23日组织召开以“解读新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内容的培训会,对全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70余人进行了培训。市委党校教师就《条例》的修改内容做了详细的解读。与会干部通过培训,进一步了解《条例》新增要求,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参训人员还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力地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解读回应,稳定社会预期。
1、突出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文件700余份。重点围绕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稳定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扩大开放等,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掌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及时掌握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把握公共关切,做好重大舆情会商,快速反映,协调联动,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已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4场新闻发布会、6场在线访谈、218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全市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万余条,答复依申请公开72件次。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1、强化组织领导
我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已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落实到各级政府部门办公室。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调整到不低于4%。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改造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各级政府网站管理要求,我市对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升级改造,升级后的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清晰,主题分类合理准确,政务信息管理集中到位,栏目分类更加丰富便捷,网站智能搜索功能更加优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9月份,全市开展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在各标志建筑电子屏上滚动播放“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等宣传内容;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发布《条例》内容相关解读50余条;通过各单位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条例》知识200余篇;在公交站宣传栏、出租车电子滚动屏上循环播放《条例》宣传语;在城区、乡镇主要街道两侧悬挂宣传条幅200余幅,印制“政务公开宣传单”10000余份,在全市50余个地点向群众发放;制作宣传海报1000余份,张贴于各宣传栏;政府工作人员在街道、社区设宣传点,积极向群众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耐心向群众介绍《条例》修改的内容。镇村干部面对面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解读各类相关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征求群众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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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71 |
规范性文件 |
504 |
504 |
847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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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4 |
+131 |
13762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9343 |
-2713 |
64464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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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14 |
-234 |
186465 |
行政强制 |
100 |
-24 |
331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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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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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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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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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747 |
2021265595.1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答复率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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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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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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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5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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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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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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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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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6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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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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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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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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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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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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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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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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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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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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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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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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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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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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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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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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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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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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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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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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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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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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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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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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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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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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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3 |
3 |
3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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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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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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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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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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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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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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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变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公开意识还需加强,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专业人才短缺。各基层单位力量薄弱、流动性大,现有工作人员普遍是兼职人员,不能专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要求。三是信息实用不强。从各单位公开的政务信息看,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政务信息的有效性、便民性有待加强,加之宣传平台和力度有限,导致公众参与度、互动性不强。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通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