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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9    点击数:
通化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通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政务公开办主任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法制办、公用局、城建局、发改委、保密局、政务公开办等21个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51项具体工作职责。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为正处级行政机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推进工作。
   2.工作机制。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专门机构,并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3.人员配置。全市共有595人从事该项工作,专职人员159人;兼职人员436人。做到了各县(市、区)政府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市本级各部门、单位设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制定了《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7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了《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本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考评;全面落实《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依据本《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登记回执、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进一步贯彻落实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信息清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考核等7项配套制度。并将政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和相关数据提供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以考评。
   2.学习、培训情况。2015年,共举办各类培训22次,共计1756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3.软件开发、使用情况。先后3次对《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维护和升级。并按《条例》要求,与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链接,目前已经有45个部门、单位领取了录入电子证书,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信息发布与管理。
   4.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2015年,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突出围绕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主动公开的涉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15项重点内容,组织各地各部门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5.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为了更科学、安全、有效的管理电子证书制作和发放,以及信息录入的安全,我们认定、细化和优化了工作流程。
  (1)证书管理流程
   部门填写《录入人员详细信息登记》->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及加盖部门公章->政务公开协调办政务公开指导科审核->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认证工作人员录入及制证->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审核->部门负责人校对审核->部门录入人员登录测试->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取电子证书->政务公开协调办备案。
  (2)信息录入流程
   录入人员进行框架录入->校对人员进行一校、二校->分管领导或负责人负责终审三校->录入人员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发布。
  (3)人员更换与信息删改流程
   部门填写《申请书》->分管领导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报政务公开协调办政务公开指导科审核->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进行信息变更->部门分管领导或负责人校核变更信息。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按照《条例》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主要有:《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通化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7项。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类信息网上录入等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网络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6558条。累计网上公开政府信息305149条。2015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985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169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638件。
  (二)公开的形式
   全市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597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15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33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3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2401条。全市设公共查阅点446个。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67次,其中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8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14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613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346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件次。其中,信函受理7件次,占9.2%;当面受理69件次,占90.8%;网上申请受理0件次,传真申请受理0件次。
   申请主要涉及卫生、水利、农业、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民政等领域,主要涉及的问题包括:卫生收费、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粮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政策、社团组织登记政策等问题。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5年,在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的76件次,占申请总数的100%。
在全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的24件次,占已答复总数的31.6%;同意公开的46件次,占已答复总数的60.5%;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次,不同意公开答复的1件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件次。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诉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全市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2016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继续完善和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加快“三公”经费公开进程;大力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各环节、食品生产、销售、安全标准,环境超标污染物监测、治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治、调查、处理等信息要重点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工作。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督察。二是大力推进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落实《通化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二)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级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全市政务服务及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和推进工作,实现“一体化管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计划以及工作意见、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市政务大厅分厅建设以及市、县、乡(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三)深化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落实简政放权。对全市32个部门281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再检查,继续实施流程再造,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从而提高审批效率。二是继续加强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督查,严肃政务大厅工作纪律。三是继续抓好各项制度落实,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坚持抓好首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部门主管领导到窗口现场办公等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成效。
  (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按照国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以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基础,推进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制定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完善服务流程和标准。
  (五)深入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全流程行政审批系统、网上审批系统、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建设,有效发挥网络技术的优势,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探索建立“证照库”、“一证通”等数据共享平台、行政审批数据交换系统,推进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的网络对接和市、县政务大厅的网络对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