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13 点击数:
通化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2013年重新调整了通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政务公开协调办主任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编办、财政局、法制办、公用局、城建局、发改委、保密局、政务公开协调办等13个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3项具体工作职责。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作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以及市政府政务大厅的具体管理工作。
2.工作机制。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专门机构,并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3.人员配置。全市共有521人从事该项工作,专职人员110人;兼职人员411人。做到了各县(市、区)政府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市本级各部门、单位设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制定了《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6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了《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负责对本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考评;全面落实《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依据本《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登记回执、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进一步贯彻落实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信息清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考核等7项配套制度。并将政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和相关数据提供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以考评。
2.学习、培训情况。2013年,共举办各类培训44次,共计501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3.软件开发、使用情况。先后2次对《通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维护和升级。并按《条例》要求,与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链接,目前已经有44个部门、单位领取了录入电子证书,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信息发布与管理。
4.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2013年,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突出围绕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主动公开的涉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15项重点内容,组织各地各部门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5.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为了更科学、安全、有效的管理电子证书制作和发放,以及信息录入的安全,我们认定、细化和优化了工作流程。
(1)证书管理流程
部门填写《录入人员详细信息登记》->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及加盖部门公章->政务公开协调办政务公开指导科审核->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认证工作人员录入及制证->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审核->部门负责人校对审核->部门录入人员登录测试->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取电子证书->政务公开协调办备案。
(2)信息录入流程
录入人员进行框架录入->校对人员进行一校、二校->分管领导或负责人负责终审三校->录入人员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发布。
(3)人员更换与信息删改流程
部门填写《申请书》->分管领导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报政务公开协调办政务公开指导科审核->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进行信息变更->部门分管领导或负责人校核变更信息。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按照《条例》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主要有:《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通化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类信息网上录入等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先后2次对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网络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1752条。累计网上公开政府信息238176条。2013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828条,市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58条,占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24%,县(市、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280条,占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的42%,乡(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90条,占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34%。
(二)公开的内容
在2013年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的3756条,占5.3%;规划计划类信息1863条,占2.7%;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34151条,占48.9%;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677条,占1.1%;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655条,占0.9%;其他信息类28726条,占41.1%。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7个,2013年网上发布政府信息47132条,专栏的点击次数为1775376次。
2.公共查阅点。全市设公共查阅点667个,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140个。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3872条、电子信息25172条。接待公众查阅16677人次,借阅文件73199件次。共发放政府公报(政报)514份。召开新闻发布会19次,发布信息57项。
(四)公开的及时性
2013年,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信息总数为39258条。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信息总数为173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7件次。其中,信函受理2件次,占1.9%;当面受理94件次,占87.9%;网上申请受理2次,占1.9%;其他形式受理9件次,占8.3%。
申请主要涉及卫生、水利、农业、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民政等领域,主要涉及的问题包括:卫生收费、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粮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政策、社团组织登记政策等问题。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3年,在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的107件次,占申请总数的100%。
在全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97件次,占已答复总数的90.6%;同意部分公开的9件次,占答复总数的8.5%。否决公开的1件次,占答复总数的0.9%。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诉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全市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贯彻落实中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
二是按照文件要求,理顺县(市、区)政务公开机构体制,明确政务公开职能定位。
(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坚持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加快“三公”经费公开进程;大力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各环节、食品生产、销售、安全标准,环境超标污染物监测、治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治、调查、处理等信息要重点公开。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工作。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督察工作。
五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体系。全面落实《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细则》,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三)大力推进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是全面落实《通化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规范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二是建立和完善制度措施。逐步实现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示范点建设,及时宣传好经验、好作法。要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加大示范点培育力度,突出特色,总结推广新经验。
(四)突出抓好“四个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大厅管理与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市县政务大厅即办件比重力争达到80%以上。
三是继续加强行政审批“直通车”建设,打造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提供优质、快捷服务,着力推行“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并联审批制”,全面落实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承诺办理时限减半或即办制度。
四是强化政务大厅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制度措施,严格日常管理,加大考评力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此件公开发布)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