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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3    点击数:
通化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重新调整了通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政务公开协调办主任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编办、财政局、法制办、公用局、设建局、发改委、保密局、政务公开协调办等13个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3项具体工作职责。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作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以及市政府政务大厅的具体管理工作。
2.工作机制。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专门机构,并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3.人员配置。全市共有568人从事该项工作,专职人员112人;兼职人员456人。做到了各县(市、区)政府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市本级各部门、单位设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制定了《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5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本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考评;制定了《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依据本《办法》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登记回执、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信息清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考核等七项配套制度。
2.学习、培训情况。2011年,共举办各类培训46次,共计500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3.软件开发、使用情况。对《通化市人民政府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维护和升级。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管理和提供信息服务的系统,利用CA认证和SSL加密技术,使整个平台达到了网络运行的安全技术标准。为了保障信息公开的要求,采用专用CA认证服务器,制证、认证、发放工作独立于《管理系统》之外运行。并按《条例》要求,与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链接,目前已经有45个部门、单位领取了录入电子证书,进行了框架与详细信息的录入,使用效果良好。
4.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按照职权法定、精简效能、重在规范、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政府责成监察、法制、财政、物价等部门,对市属48个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本级行政机关现有行政权力3291项。并编制了《行政权力公开目录》和《行政审批项目运行流程图》。突出围绕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主动公开的涉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15项重点内容,组织各地各部门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45个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部门已经编制并公开了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并公开了涵盖15项重点公开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内容。
5.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为了更科学、安全、有效的管理电子证书制作和发放,以及信息录入的安全,我们认定、细化和优化了工作流程。
(1)证书管理流程
部门填写《录入人员详细信息登记》->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及加盖部门公章->政务公开协调办政务公开指导科审核->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认证工作人员录入及制证->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审核->部门负责人校对审核->部门录入人员登录测试->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取电子证书->政务公开协调办备案。
(2)信息录入流程
录入人员进行框架录入->校对人员进行一校、二校->分管领导或负责人负责终审三校->录入人员进行详细信息录入->部门负责人通知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正式发布。
(3)人员更换与信息删改流程
部门填写《申请书》->分管领导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报政务公开协调办政务公开指导科审核->政务公开协调办网管科进行信息变更->部门分管领导或负责人校核变更信息。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按照《条例》要求,起草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主要有:《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通化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通化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类信息网上录入等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先后5次对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网络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529条。仅2011年全年就公开政府信息29984条,并全部在网上进行了公开,网上公开率100%。累计网上公开政府信息79787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88%。市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48条,占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59%,县(市、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31条,占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的29%,乡(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5条,占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12%。
(二)公开的内容
在2011年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的3720条,占12%,规划计划类信息2214条,占7%,业务管理类信息485条,占2%,其他信息类16887条,占57%。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6678条,占22%。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2011年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8个,发布政府信息29984条,专栏的点击次数为835494次。
2.公共查阅点。2011年全市设公共查阅点300个,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查阅点87个。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1040条、电子信息11943条。接待公众查阅1957917人次,借阅文件78747件次。共发放政府公报(政报)239份。召开新闻发布会20次,发布信息74项。
(四)公开的及时性
2011年,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信息总数为2298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00%,没有超过20个工作日公开的信息。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信息总数为2068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68.9%,没有超过30个工作日报送公共查阅点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8件次。其中,信函受理2件次,占0.3%,当面受理744件次,占95.6%,网上申请受理31次,占4%,其他形式受理1件次,占0.1%。
申请主要涉及卫生、水利、农业、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民政等领域,主要涉及的问题包括:卫生收费、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粮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政策、社团组织登记政策等问题。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1年,在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的778件次,占申请总数的100%。
在全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776件次,占已答复总数的99.7%;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次,占答复总数的0.3%。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全市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22件次,办结22件次,占100%。维持原行为20件次;纠错2件次。共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申诉1件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1年,全市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1700元,都是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复印费、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2012年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中办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务求实效。一是以《意见》精神为指导,统一思想,统领工作。坚持高起点谋划工作,高标准抓好落实。二是以《意见》精神为依据,搞好调研,改进工作。着力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再上新水平。三是研究制定《通化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效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四是依据《意见》规定,积极推进各级政务大厅及其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理顺各级政务大厅及其管理机构体制编制性质,规范其职能职责、规章制度及冠名,促进全市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建设。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行政法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重点在拓展内容、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二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强化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确保答复意见统一,提高回复质量。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通化市政府信息工作考评细则》,严格考核,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决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在网络发布政府信息。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督察工作,并将网络信息发布督察结果与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相结合,计入年度考评成绩。
三、继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坚持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扩展公开内容,推行承诺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面落实《通化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规范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所有面向基层和群众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二是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化建设。着眼工作特点,以便民利民、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明确工作标准,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制度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进办事公开规范化建设。三是抓好示范点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大示范点培育力度,突出特色,总结推广新经验。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经验交流会。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荐、评选、确定一批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
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大厅建设
政务大厅是加强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重要载体。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大厅建设。一是加强和规范各级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交易、效能监察四个平台建设,切实强化政务大厅服务功能,积极打造政务公开和行政服务综合平台。各地、各部门要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政务大厅办理。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落实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严肃认真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驻政务大厅的政府部门要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窗口真正有职有权能办事,真正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与监督。重点建立评标专家库,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健全配套制度,依法规范工作流程,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招投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实行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直通车”。对重点项目提供优质、快捷服务,全面落实行政审批“直通车”承诺办理时限减半或即办制度。着力推进“首办负责制”、一次告知、一站办理、一车踏勘、一单收费,提高行政审批即办比率。五是积极构建规范化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努力实现全市行政审批无差异化服务,逐步形成标准统一、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
五、加快推进网上行政审批试点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各级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交易、效能监察四个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网上审批试点”的部署要求,为了加快推进网上审批试点工作,建立“通化市政务公开网”,为实施“网上审批”提供操作平台、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逐步实现网上公开、网上咨询、网上下载、网上受理、网上预审、网上答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多元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
六、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务公开协调办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推行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健全考核检查机制,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监督和新闻媒体、人民群众、政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学习交流等形式,对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干部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四是强化舆论宣传。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政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及运行载体、职能职责、政务公开的法规政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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