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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二道江区、通化医药高新区下放、授权委托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辖区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大向特定区域放权工作力度,市政府决定向二道江区下放行政职权14项、委托2项、分级管理2项,向通化医药高新区授权、委托市级行政职权51项。
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下放、授权、委托工作落实到位。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